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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节目申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2022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优惠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2-14 07:41: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20多岁召开的一年。深入研究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圳贯彻党20多岁、深圳思想工作和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和生产高质量的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作用,培养网络主流舆论,为人们提供高质量的精神食粮,凝聚前进新时期的宏伟力量,

第一,推进优惠范围。

参加评价作品是申报机构原创并拥有版权的作品,在请求期间进行各资格证书和文件网视听平台的首播,第一季度参加评价节目的播出时间为上一年12月至2月。第二季度参加评价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3月至5月。第三季度参加评价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6月至8月。第四季度参加评价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是9月至11月。如果作品播放时间范围广,则要求在推荐季度时间范围内播放参加评价作品。作品类型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网络音频节目、网络广播节目、中视频、短视频等。

第二,推进优惠标准。

参评作品应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取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重点放在以下在线视听节目上。

1.深入宣传和阐释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的优秀作品。

2.重点迎接宣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立体化展现了这十年的伟大实践和人民的幸福,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优秀作品。

3.围绕“中国梦”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录中国人不断奋斗的过程,激励全社会共同追寻梦想,激发积累精神动力的优秀作品。

4.围绕北京冬奥会冬奥会、香港回归25周年庆典、建军95周年庆典、杭州2022年亚运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乡村振兴、共同繁荣、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的优秀作品。

5.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和创新发展,结合时代精神和现在的生活,展现了中华文化持续魅力的优秀作品。

6.生动地展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指导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的优秀作品。

7.重视理念、方式、话语表达创新,反映了“艺术技术”的特点,是深受观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喜爱的优秀作品。

三、选举方法和结果

单位或个人申报后,由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推荐给广电总局,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分支机构直接向广电总局报告,广电总局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每季度可以推荐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分。每季评选的作品将通过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并通过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宣传会、新闻媒体、重点视听网站等进行经验宣传。

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辖区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电影节目制作机构、相关专业大学(系)等传达通知精神,动员积极参与,做好初选过关工作。今年的优惠工作每季不再另行发放文件。

四、提交方式

1.在线提交。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季度提交截止日期前登录“优秀互联网视听作品选拔活动申报系统”()注册账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平台相关指导方针填写所有必要信息,并向相关初审机构提交申报。

2.提交时间。机构和个人季度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中央直属机构每季度提交初审计划资料的截止日期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

(详情见总局官网/ART/2022/2/17/ART _ 113 _ 59569 .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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