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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申报受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创新版申报常见问题“自查表”

时间:2023-02-18 21:11:5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月1日,上交所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上交所经过近两年的实践,科学创新版注册制改革试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功,但从审查情况来看,与发行人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中介组织的核查把关仪式和执业质量等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注册制的内在要求相去甚远。现阶段制定《自查表》,一是更加严格地强化“两种责任”,二是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妥善关闭上市企业入口,三是进一步提高上市审查的透明度和友好度。

关注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

《自查表》主要围绕发布的科学创新版相关审计标准、问答、审计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总结和提炼发行人、中介机构在申报文件信息公开和验证中存在的共同点和弱点。主要内容有两个。一、科学创新版上市条件相关问题,如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重大违法违规、持续经营能力、研发ampd投资等)。二、常见的信息披露和验证问题,包括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审计、同类行业比较公司的选定等常见IPO申报问题、关键事项提示、合作研发等科学创新版审计实践中概述的目标问题。

总的来说,这次业务指南设置了两张《自查表》。其中,第一张表是关于落实科学革新版审计质量的自查事项,共29个项目。第二张表是对选拔工作几个问题的回答和对一般审计问题执行情况的自查,共48件。

据上交所介绍,《自查表》所列审计标准、问答相关自查事项、申报文件的信息公开质量、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和执行。具体执行水平、上交所要求、《自查表》信息公开和验证要求实际落地保证,同时《自查表》与股票相关信息公开一致。此外,《自查表》必须符合要求规范,包括签名盖章要求、会计师特别审计报告、提交时间等,中介机构可以在提交或收到发行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

采取三项目标措施

据上交所称,《自查表》所列的公开和验证事项与上市公司的质量进口关口有关,与信息公开质量有关,是科学创新版审查的重点。从2020年的审查情况来看,针对申报文件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中介机构核查不到位的情况,在上交所审计实践中主要采取了三项目标措施。

第一,包括主要审计范围。重点是对信息披露和核查不足的申报项目提高审计咨询和质疑度,加强中介机构的核查要求,有效传达审计压力。不符合科学创新版定位、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公开质量要求的,依法决定终止上市。2020年,经过审计咨询和否决结束审查的40多家企业、科学革新版审计淘汰率保持在17%左右。

二是加强现场监督联系。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信息公开存在重大缺陷或财政存在重大疑问,则及时开始现场监督。2020年,23家现场监督企业中有20家撤回了申请。

第三,加强事后监督。对2020年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公开不规范、中介机构职务不遵守等问题,通报了通报批评决定2份、监督警告决定15份、监督工作书56份、发行人和中介机构13次。

上交所表示,由于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和验证要求,上市申请文件发行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上市审查的情况下,上交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发行上市审查。此外,《自查表》的实施和报告质量将作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的参考,如果中介机构履行职责不足,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责任。(黄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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