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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财政资金申报】通知!凤阳人请赶紧报案!

时间:2023-02-21 20:50:4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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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通知

县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第《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两强一增”行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号(安农科(2022)第5号)文件,见第《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号(安农市(2021)第74号)、第《关于印发凤阳县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号

一、申报主体

全县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二、申报决定程序

根据主体的自愿申报,将进行乡镇(校园)推荐、县级研究确定程序。

三、项目安排

原则上分配2至4个项目。

四、分配原则

项目按照“公开申报、竞争进港”原则,结合凤阳实际,在全县公开选定建设主体。主体申报后,县级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按照优惠原则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优先选择从事水果、蔬菜的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优先考虑现代农业园区内主要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产业龙头经营的主体申报的项目。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要主动与辖区乡镇(公园)搞好沟通和对接,做好项目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

2.申报主体基础条件较好,建设需求迫切,积极性高,有一定的产业规模,有合法的土地条件,电力到位,资金充足。

3.申报主体为《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文本内容2。项目评审论证表内容不填,由县级组织专家评审时填写)。项目申报文本(一式两份)经乡镇(公园)签字日推荐,于2022年2月24日前提交给县农业农村局,还附上了事业地、电、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肿瘤规模等相关证明文件。不受理过期的申报。

六、实施要求

项目先建立后补,奖补,按建设设施总建设费的30%补贴。项目建成后,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组织验收合格后,分配财政补贴资金。联系方式:骆家宇,联系电话:0550-6721470。

附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文本

凤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6日

农业财政基金项目申报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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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络

编辑:郑晓英高洁

投稿书:fyx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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