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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延迟申报】电子税务局电子营业执照,在网上申请延期申报,请看这里

时间:2023-02-26 04:54:1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目前受到传染病的影响,部分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不能在申报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记申请延期申报?申世请小幅梳理操作说明,尽快收藏并传达~

第一阶段: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可以登录上海税务网站,进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1.在电子税务机关企业登录界面上选择电子营业执照。

2。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百度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或公民云应用程序的同时,扫描队列(QR)代码、输入执照密码、确认登录等。

3。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应用程序中进行“登录确认”后,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登录的第二次验证页面。

温馨提示:仅支持“本人扫码、本人登录”,如果持有人目前不是企业税务员,登录时将显示以下消息:

此时,企业其他实名的税务机关可以选择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向电子税务局登记纳税。或者可以通过其他已经失明的税务机关登录电子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维护模块中增加相关人员的权限。

第二阶段:电子税务局申请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提交扣缴、代缴税金报告表时遇到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延期申请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应在纳税期间内,根据上一期间实际缴纳的税金或税务机关批准的税额预缴税金,并在批准延期申报期间内处理纳税结算。纳税人经批准延期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提交期限可以顺延。

具体工作如下:

1.电子税务局在菜单栏上单击“批准纳税人延期申报纳税——税务行政许可——”,或在主页搜索框中输入“延期申报”关键词,再单击“批准纳税人延期申报”进入处理页面。

2。填写表格

从申请中选择递延申报的税务信息。

选择申请延期申报的期限,并填写申请理由。

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

3.预览提交

预览填写的信息,需要修改数据的,点击上一步,可进行修改,无误可点击“提交”业务办理,并再次确认提交,点击“确定”。页面跳出验签提示,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认证方式,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小程序扫码授权。

扫码持证人应与当前登录电子税务局的办税人员一致,若不一致将阻断业务办理。

说明:使用其他方式(税号、CA、IA、二维码)登录电子税务局,亦不影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验签。

4.跟踪进度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您也可以在首页的“事项进度”中,点击“详情”查询详细情况,跟踪业务办理进度。

温馨提醒:

1.申请延期申报的纳税人,请于申报期最后一天的下午5点前进行申请。例如3月份需要申请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需在3月15日下午5点前进行申请。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需要注意的是,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在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随本期申报的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例如A公司受疫情影响无法在3月15日前办理纳税申报,该公司人员于3月7日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并填写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后,根据《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作出同意延期申报的决定,核准延期申报期限为3月31日。该公司按照规定,于3月14日按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5万元预缴了税款,并于3月31日办理纳税人申报与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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