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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申报债权】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开放购房者,发布索赔补充公告。

时间:2023-02-26 22:39:2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购房单位和个人:

2020年5月26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机关的申请,受理了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案,同日指定青海西海事务所为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者。

为了保障未电申报债券的购房单位及个人权益,目前开放重新申报。申报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向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者申报,逾期的应视为放弃债券。

特别公告。

联系方式:刘律师

石律师

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

2022年3月15日

《青海日报》(2022年0 3月16日第6版:综合新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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