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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海关现场申报】合肥海关试点开展“第二阶段申报”工作

时间:2023-02-28 07:17: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本报新闻11月5日在合肥海关举行了“第二阶段申报”通关改革记者招待会。记者在会上获悉,经海关总署批准,合肥海关已正式启动“第二阶段申报”改革试点。有趣的是,合肥海关计划在12月在全省推广这项改革,实现企业、商品的“全覆盖”,使更多安徽企业增加海关改革。

10月28日,海成方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受合肥新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委托,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第二阶段申报”模式向合肥新桥机场海关(筹)申报1票,从中国台湾进口90公斤的X向驱动电路,从电子申报到提货,整个过程只需要3分40秒。

据合肥海关负责人透露,合肥新桥机场海关(筹)、泸州海关(筹)、东令海于10月下旬正式开始“第二阶段申报”改革试点。这三个海关业务管辖区内的发货人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以上、通过示范海关实际入境、相关监管证明达到网络验证的进口商品均可进行“第二阶段申报”。

在“第二阶段申报”模式下,企业可以一次性填写9个项目,不提交所有申报信息和证明,完成“汇总申报”,从而在海关监督工作场所提取货物。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第二阶段“完全申报”。

哪些企业符合“第二阶段申报”条件?合肥海关副馆长雷海涛解释说,企业必须具备一般信用等级,纳税人必须是生产企业。通关货物不支持“第二阶段申报”。

截至发布日,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集成电路、驱动电路等大批货物完成了“汇总申报”,顺利通关。

(合肥晚报Jacker合肥记者乐天音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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