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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全员申报系统】最完整的解释|出台新的代扣税预付方法,有什么变化?会影响实际税负吗?

时间:2023-02-28 11:17:4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2月4日晚,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韩元的月份不预缴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超过6万韩元的本月及年内后续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

该规定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公告》只是优化了税收代扣方式,并不会改变税负。

预扣预付方法优化有哪些明显的变化?

那么,如果代扣预缴法得到优化,会给纳税人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

比较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纳税人月收入不平衡,但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情况下,收入较高的月份可能需要代扣税,在年度汇兑结算时申请退税,新方法不需要提前纳税或退税。(在美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英国,

假设小张是A单位职员,2020年1 ~ 12月在A单位拿到工资5万元,单位在2020年1 ~ 12月进行了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全额申报。

2021年,A单位1月向小张支付了1万韩元的工资,2 ~ 12月每月支付了4000韩元的工资。

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种扣除,根据原法,张某一月份要预缴税金(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不需要预缴税金。因为年度结算年收入不到6万元,所以通过汇算结算可以报销150元。

但是采用新方法后,小张可以从1月份开始直接扣除年初至今的扣除费6万元,不需要预付税金,到年底就不用再处理退税了。相比之下,新方法进一步减轻了小张的运营税负担,不需要占用资金。

新的预扣预付方法会改变税负吗?

有趣的是,纳税人对新的代扣支付方法能否改变税负也很感兴趣。事实上,《公告》只是改变了税收代扣方式。

例如,苏州是A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1 ~ 12月,A单位收到工资50000元,单位详细申报了2020年1 ~ 12月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全部金额。

2021年,A单位每月向苏州支付工资8000元,个人按照国家标准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按照原来的代扣预缴方法,小周每月预缴30元,一年预缴360元。

采用新的代扣代缴方法后,1-7月苏州累计收入(80007个月=56000韩元)低于6万韩元,因此没有交税。

但是,从8月开始,苏州累计收入超过6万韩元,此时每月需要代扣预纳税,据计算,8~10月,苏州每月预纳税均为0韩元,11月、12月共为180韩元,每年合计也为360韩元。

与原来的预扣方法相比,采用新方法后,苏州全年的预扣没有变化,但需要预扣税的月份明显减少,同样,运营税负担也减轻了。

合格纳税人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原来的方法

有趣的是,符合《公告》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原来的方法预付税金。

预扣人员(即支付收入单位或个人)今年发放的收入预计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在需要纳税记录或多项收入合并后年收入将超过6万元,预扣人员和纳税人也可以在当年1月预扣税款前双方确认后,按照原来的预扣方法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假设A单位在2021年向苏州支付每年工资96000韩元,则在2021年1月支付工资之前和苏州确认后,可以根据原来的代扣支付方法,每月扣除30元的税金进行申报。

怎样才能享受新的预扣预付方式?

据悉,优化后的预扣预付方式不需要纳税人自行操作。

根据规定,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在今年1月计算和代扣个人所得税时,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出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确认后,可以按照本《公告》规定代扣代缴。

在纸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应根据上一年度扣押申报情况判断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然后按照《公告》执行,从当年1月申报退税开始,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中注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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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出台将进一步减轻部分纳税人的税负

010-30000将主要直接惠及两类纳税人。第一流的是上个完纳年度,每月在同一个机构扣缴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年收入不超过6万韩元的居民个人。

第二类是根据累计代扣法代扣劳务补偿获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人员、证券经纪人等。

以前对居民个人工资收入主要采用累计代扣法代扣个人所得税,从新税制实施第一年的情况来看,这种方法确实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但是记者发现,有些固定在一个地方领工资,年收入不到6万韩元的纳税人。

虽然全年算账不用缴税,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年中无法判断全年所得情况,而某一个或几个月份又被预扣预缴了税款,年度终了后仍需申请退税。

因此,考虑到新税制实施已有一个完整的纳税周期,纳税人也有了执行新税制后的全年收入纳税数据,对该部分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红利基础上,可对其税款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

从上述案例也可以发现,《公告》出台的确将进一步减轻部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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