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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光伏申报】4月30日,截止黑龙江,发布了2020年光伏、风电评价互联网项目预申报通知书。

时间:2023-03-01 09:52: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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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黑龙江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预申报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就2020年风、光评价项目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指出了相关要求。

通知指出了对以下六个重点范围内的申报项目的支持。

1.重点支持国家及省级贫困县评价项目的申报,对于2019年安排低价风电、光伏项目的贫困县,今年不再安排。

2、在当地设立鼓风机或光伏组件制造商的投资者项目。

3.对于齐齐哈尔及大庆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所包含的主体项目方,可以同时建设自己的消费产业项目。

4、以“新能源旅游”方式实现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5.为撒旦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大江)开发项目提供支持,2019年低价项目的今年将不再安排。

6、2019年评估项目在当年实现了全容量网格连接,今年将对申报项目给予适当补偿,如果没有网格连接,今年将不允许项目申报。

风电项目最低申报规模必须低于50MW,光伏电池必须低于100MW,最大规模不得超过200MW。同一个投资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风电场或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必须在2020年底前开始施工,支持股票项目全价,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大西路2号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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