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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申报要素】大学社团要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发挥实效

时间:2023-03-01 10:46: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大学社团要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发挥实效

作者:宁德市彭(南宁师范大学教师);纪明(南宁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

样品介绍

以新一代课程思政化视角解决大学生就业结构性五配问题研究课题组为样本,以全国26所高校25123名学生问卷调查为样本,通过独立抽样检查,调查了不同社团骨干经历的大学生创业行为和影响创业行为的因素:创业教育、创业动机、创业意识、创业自我效能感、创业因素认识、创业能力、创业热情等。

“90后”女大学生变身为“非创客”新华社。

社团骨干经验对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核心素养至关重要。

有社团骨干经历的学生对创业行为及创业行为影响因素的分数远高于没有社团骨干经验的学生。

2020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突破874万人,大学生就业形势面临严峻考验。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综合素质是解决大学生就业困难的有效途径之一。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素质的方法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方法是参加高校学生会、团委、社团等学生自我管理的社团组织,担任社团骨干进行素质和能力锻炼。社团组织以其具有的组织性、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自主性等特点,成为高校提高社团核心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作为理论上提前社会化的大学生,高校社团组织的社团骨干可以通过组织和参与一系列活动,有效提高自身资源整合能力、团队建设能力、资金准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策划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执行能力等创新创业核心能力。有社团骨干经历的大学生和没有社团骨干经历的大学生对创业行为和创业行为各影响因素的现状如何?有什么区别吗?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应如何通过社团功能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核心素养,从而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效性?让我们在课题组研究实证研究及文本分析的基础上深入讨论一下。

通过多方面的深入数据挖掘,比较了没有社团骨干经历和社团骨干经历的学生的创业行为及创业行为影响因素的现状和差异特征,发现社团骨干经历对于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核心素养至关重要。

有社团骨干经历的学生对创业行为及创业行为影响因素的分数远高于没有社团骨干经验的学生(见图表)。不管有没有社团骨干经验,两类学生的创业行为和创业行为的影响因素都在3.33以上,处于中等水平,两类学生的创业意向和创业行为分数总体较低。

另一方面,无论是否有社团骨干经历,从创业动机到创业能力、创业行为,都反映出两类学生对创业行为“智信行”的不平衡。而且,在目前的创新创业教育中,劳动教育要素不足,科学劳动观也不足。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过程中,企业没有充分发挥雇主主体在教育学校和企业方面的指导作用,只是被动地接受或协助高校单方面制定的校企合作教育方案。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学习雕刻工艺。赵建雄照片

充分发挥社团功能的作用,增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效性。

高校要充分发挥社团功能的作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效性。同时,要将劳动教育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共同缓解就业结构性失衡问题。

建立和完善社团骨干轮换机制,锻炼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研究结果表明,具有社团骨干经历的学生对创业行为及创业行为影响因素的得分明显高于没有社团骨干经历的学生。大学社团作为大学生,是基于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的团体,主要活动内容包括获取资源、组织活动、招募会员、交流经验、社团成员之间的竞争合作、社团与外部环境的资源交换。基本上是围绕计划组织、执行力动员、内部奖惩机制展开的,实际上是模仿市长/市场主体建立和运行的过程。从“目标愿景”、“核心业务”、“组织模式”、“奖惩机制”和“组织模式”等高校社团层面重视科层制或扁平化管理,企业层面重视科层制,可以看出双方都采用了科层制的管理模式。另外,像“奖惩机制”一样,在高校社团层面重视职务调动,在企业层面重视职务调动及薪酬调整,表明双方都包含职务。

晋升或薪酬调整等方面的内容。

可见,社团和企业的目标愿景、核心业务、组织模式、奖惩机制等行为模式同大于异,社团骨干经历可无缝对接企业工作经验,故其干事创业热情、创新创业意识、资源整合、团队组织、自我成就等创业行为以及创业行为影响因素指标均显著高于无社团骨干经历的学生。

有鉴于此,社团骨干轮任是高校素质教育及能力培养的一条重要而有效渠道,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综合能力。应建立健全社团骨干全员轮任机制,锻炼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对社团骨干实行学期轮流担任制,创新全员轮值机制,让每位有意向的学生都可以选择在不同学段、不同的机构里轮值担任不同层级的职务,以充分锻炼、提升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建设能力、规划统筹能力等创新创业能力。

创新机制拓宽渠道,提升创业意向强度

研究结果显示,无论有无社团骨干经历,两类大学生的创业意向和创业行为得分整体偏低,处于10个构念的倒数第二和倒数第三区间。作为高校软硬件层面固有的内生阻滞,学生创业意向和创业行为的提升亟待外部资源介入。即以行业为背景,由企业搭台,让社团唱戏,从企业日常经营、生产管理中引入创新创业实践机会,搭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实现工学结合,充分发挥社团活动“第二课堂”的功能,并引入企业中高级技术人员担任“社团顾问”,定期为社团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带领社团成员深入生产线、市场职能部门交流学习,深化高校与行业、企业的互动对接,促进学生的创业意向和创业行为能力的提升。

研究同时发现,在创业行为各维度的现状与差异特征上,无论有无社团骨干经历,其资金筹备程度的得分(有3.39,无3.26)均低于精力投入程度(有3.62,无3.45)。这说明大家在创业这件事上虽都投入了比较多的精力,但两类学生都面临或者感知“融资高山”的高不可攀,自然而然地减弱了创业意向与创业行为的热情。因此,高校应考虑到创业环节最重要的问题——资金融资问题,通过配套补奖各级各类“国创项目”“大创项目”的资金扶持或建立健全创业校友基金会资助机制、创新企业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融资机制以纾解融资难题,解决大学生创业的燃眉之急与后顾之忧。

创新“社团顾问”机制、创新企业扶持大学生创业融资机制、拓宽创业融资渠道,让学生感到创业成功的希望,有利于创业意向的提升与强化。

让创业者在创新创业中追求自我实现而非“向钱看”

研究结果显示,无论有无社团骨干经历,学生均体现出对创业行为“知信行”不一致的现象,即从创业动机到创业能力再到创业行为递减的现象。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创业动机各细分维度的现状与差异上,无论有无社团骨干经历,对创业动机的追求顺序都是:经济追求(有3.74,无3.62)>社会贡献(有3.73,无3.59)>名誉追求(有3.67,无3.54)>自我实现(有3.66,无3.53)。从中可以看出,造成“知信行”不一致的现象是由于他们一开始就将创业动机置顶为经济追求,因而在面临或者预测到创业融资艰难时,他们的挫折感会提升,创业失败感、恐惧感增加,从而导致创业意向减弱,最终也弱化了创业行为。

高校应纠正大学生的创业动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科学的劳动观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中,倡导高尚的创业“初心”,提升创业动机境界,使创业不仅仅是为了“经济追求”或者不以追求财务自由为首选,而是有更高的自我实现诉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的那样,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做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大学生创业者应该从创新创业中追求自我实现而非“向钱看”。

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相融合

根据文本分析结果得知,目前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劳动技能素养以及科学的劳动观,同时,提供实习机会的企业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中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应创新校企协同育人路径,推进“劳创融合”的广度与深度。

其一,创新“双主体”“劳创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新路径。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对高等学校劳动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指明了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在深化校企协同育人、促进产教融合上的内在关联性、同根同源性,即劳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重合的依托载体、互补的教育目标、共同实施主体。在此前提下,依托智力资源和行业资源的校企协同育人双主体思路日益成为“劳创融合”共建过程中一条具备潜力的路径。

其二,搭建校企合作劳动教育平台,强化企业用人诉求。在创新创业教育与劳动教育相融合的过程中,要加强高校与企业共同育人的模式,建立多元化的校企合作平台。通过促进高校与企业产学研结合、利用企业与高校共建的平台资源、构建劳动教育与产教融合数据库与信息服务平台等措施,让高校的人才供给侧和企业的需求侧更好地衔接,从根源上纾解大学生就业的结构性错配问题。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24日14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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