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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与医保申报】从2023年1月开始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时间:2023-03-02 04:54:0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的相关通知,2023年1月是个人养老金缴费基数变更、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申报的集中处理时间。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每年7月调整基数,这个月不需要申报。

另外,2023年1月有24个大病保险。别忘了缴纳。

2022年全省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三种社会保险基数重新审查,弥补了差额。(和去年一样,养老金、失业、工商三险仍然包括差额补充业务。)。

从2023年1月开始灵活就业(缴纳两种保险)的朋友可以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级。(分为线上和离线两种方式。)

养老保险缴费等级可以在线和离线处理。线下是本人拿身份证去税务窗口变更。在线可以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企业,在2022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之前,2023年三个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上限。

也就是说,从2023年1月开始,新年平均工资公布月份,我市三个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19149元/月上限,3678元/月下限。不能承认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以6383韩元/月为员工缴纳3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

申报程序

养老保险通过成人公司公共服务平台养老保险模块员工缴费工资申报功能申报。

如果失业保险满足养老金失业合作处理条件,则无需另外申报。不符合合作处理条件的成人公司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模块员工缴费工资申报(失业)功能,另行申报。

工伤保险通过大连市金宝工程信息系统工资及工资申报功能申报。

具体总结一下那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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