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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港币出境申报】货款130万港币出国被海关发现是违法还是走私?结果是天壤之别

时间:2023-03-09 08:48:2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近,水文海关在拱北港扣押了一名旅客超额携带货币出境的事件,共扣押港币130万元。这是拱北港近两年来破获的最大的外币事件。

内地男子薛某在经过拱北港女检察官厅海关“没有申报通道”后出国。现场官员发现那件行李机器图像异常,就拦截了它。经过进一步检查,海关人员携带的挎包和行李箱中没收了港币共计130万韩元。目前,此案已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上述信息和照片来自海关公告)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分析说:

1.外币现金属于我国限制出境的物品。如果想持有外币,总计超过5000美元的出国,必须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8月28日汇款[2003]102号)“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可以对外上市领取的自由兑换货币,“现金”是指外币的纸币和铸币。例如,缅甸货币不是我们银行打着外国招牌接受外币的,所以海关不会用外币监督它。本案中提到的港币属于“外币”。

2.对超额携带外币出国的行为定性地决定处罚种类。如果规定为违法,则只是罚款,不没收。规定为走私将被没收。那在什么情况下会规定为违规呢?在什么情况下会规定为走私?

3.一般不超额携带外币记录的人不会隐匿(如绑在身上、行李箱特制夹层布置等),正常放置外币一般被认定为违规。绑在身上,放置行李箱特制夹层等隐匿行为,携带外币出境被规定为走私。当然,具体要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吴国雄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致力于进出口法律服务。现在住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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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编辑:胡庆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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