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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申报纳税】“税务局”没有处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局批准了1.18亿税金。

时间:2023-03-09 19:05:2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福州WH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货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

福州WH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码:913

我局于2022年8月24日向贵公司制造《税务事项通知书》(榕泰税2通[2022] 173号),并于2022年9月5日向贵公司制造《税务事项通知书》(榕泰税2通[2022])从公告之日起满30天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太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9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太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

榕泰税李通[2022] 177号

福州WH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3 * * * * * * * * * * * * * * * * * * 08n

理由:你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会计账簿资料,也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5条及其实施细则第47条。

公告内容:贵公司开发的文邑大厦(大江广场)项目于2016年11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截至2019年11月末,已满3年仍未出售的《预售许可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的可清算情况。

我局于2019年12月11日向贵公司出具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你公司自2019年12月11日起90天内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你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由于你公司开发的文邑大厦(泰康广场)项目已达到可清算的条件,而你公司拒绝提供纳税人资料、会计资料,因此“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命令,限期清算,逾期不清算”。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榕台税通〔2019〕6039号)》第35条及其实施细则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税发(2009) 9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贵公司开发的文镇大厦(大江广场)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批准土地增值税征收率为19%。

对贵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房地产销售收入(不含税)622,433,345.71元,应按19%的征收率缴纳土地增值税118,262,335.68元,已申报37,658,100.42元。

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大港区税务局第一细分局向仓库缴纳上述税金80,604,235.26元。逾期未缴纳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欠税之日起至缴纳或缴纳之日止,征收每日欠款的五分之五滞纳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如贵公司对我局纳税有争议,应先按本通知期限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保证。然后,可以缴纳上述金额,也可以在税务机关确认相应担保之日起60天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我们局废除了2022年8月24日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班扬泰塞伊通[2022] 172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太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9月5日

[修正量简评]

《税务事项通知书》(国税发〔2010〕53号)规定凡擅自征收作为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手段,必须立即纠正。对于确实需要审查征收的,要严格按照税法法规的要求,在严格高的地方确定征收率。为了规范审批工作,审批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各省级税务机关应结合当地实际,区分不同的房地产类型,制定审批征收率。

根据上述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一般不采用审批方式,但如果确实需要审批,可以采取审批方式。

什么情况实际上需要批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

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

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对于该案例而言,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企业逾期仍未清算,属于核定征收的范围。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率是19%,62亿元的销售收入,经过计算土地增值税为1.18亿元。

这个核定征收率确实够高,总局规定是不低于5%,据了解,各地制定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基本上在5%到10%之间,按19%核定的很少见。

不过我个人认为,核定征收率定高一些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定得比较低,造成的结果是,规范核算的企业缴税多,胡乱记账或拒不提供账簿的企业缴税少,长此以往,大家会认为不记账反而是明智选择,造成了会计核算上的“劣币驱逐良币”。

—END—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官网;转自:华税;晶晶亮的税月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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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于公众号:图说一分为Z 摄影师顾伯群授权本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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