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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纳税申报】如何举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时间:2023-03-13 16:45:4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汇缴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扣缴)的运营程序如下:

第一步:登录

投资机构在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注册,进入系统后,上面出现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第二阶段:申报

点击“申报年度汇款”,进入申报单并填写主界面。如果此税所属期间已有需要申报成功或反馈的详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编写说明:

[拥有税捐的期间]:拥有税捐的期间开始:预设值为系统本年度前一年1月1日。税捐拥有期间结束:预设值为系统本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不允许修改。

企业类型:不能修改从“单位信息”中获取的内容。如果显示不正确,可以返回到单位信息并获取最新信息。

[总收入]:填写今年从事与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相关活动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各种收入总额。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国债利息收入】:填写今年已计入收入的国债购买所得的免税利息。

成本费用:列出今年实际发生的费用、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的总额。其中“运营成本”:输入生产和运营活动产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运营成本和其他成本。营业费用:列出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管理费”:输入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运营所产生的管理费。“财政费用”:列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税金”:列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扣除的增值税以外的各种税金及其附加。“损失”:列出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库存的损失、损坏、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不良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损失。“其他支出”:除了费用、费用、税金、损失外,请填写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相关、合理的支出。

[总利润]:总利润=总收入-国债利息收入-费用,不能修改。[纳税调整增加额]:按相关行差计算报告。税额调整增加金额=不允许扣除超过规定标准的扣除项目金额的项目金额。不能修改。

(1)“超过规定标准的扣除项目金额”:输入扣除的费用、费用和损失中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的应纳税收入金额。

(2)“不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按照规定不允许扣除,但投资单位扣除的各项费用、费用和损失,将填补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税收调整减少额: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将收入或成本费用入帐,但在计算应纳税收入额时必须扣除的项目金额。

[纳税调整后收入]:按相关行差计算报告。调整税后的收入=利润总额调整增加额-税调整减少额。

[上一年亏损补偿]:填写本年度税前可补偿的上一年亏损金额。

《合伙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个人合伙人撰写本专栏。剩下的不填。分配比率将根据伙伴关系协议中规定的比率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合伙协议确定的比例填写。如果协商不成,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填写。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额】:按照税法填写税前可扣除的各种费用、费用。(1)“投资者扣除费用”:填写税前可扣除的投资者本人扣除费用6万韩元。今年同时取得综合收入,每月扣除5000元的扣除费用,在这里不能反复扣除。(2)“专项扣除”:分别填写今年按规定可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总额。(3)“特别额外扣除”:分别填写今年纳税人按规定可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等特别额外扣除的总额。(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分别填写按规定可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养老保险、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可扣除项目的总额。

【投资扣除】:请填写税法规定的投资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授权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按照今年税法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列出税前可扣除的个人捐赠总额。填写后需要补充《捐赠扣除附表》。

[应纳税收入]:自动计算,不能修改。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税收后的收入-上一年亏损补偿)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和其他扣除-投资扣除-允许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税率】:经营收入5级以上累进税率,不能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和修改税率。

[速算扣除]:根据税率,速算扣除的默认值为,不能修改。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收入税率-速算扣除,不能修改。

[减税]:可以填写。填写后需要补充《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表》。

要享受“税收减免”,需要额外的减免信息。享受协定税率的人应该补充税收协定相关信息。

【已缴税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已预缴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金额。

【应补/退税额】:由计算公式计算而得,不可修改。

第三步:申报表报送

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系统自动显示保存成功但未报送成功的报表,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发送申报】按钮进行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系统接收成功后报表显示“申报处理中”状态,若未能自动获取到申报反馈结果,可自行点击【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结果;若申报失败,可根据反馈提示修改申报表数据后,重新【发送申报】并【获取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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