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老人去世申报】注意!这项工作要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

时间:2023-03-15 14:12: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2月4日,个人所得税APP表示,2021年开始确认税收特别追加扣除。根据政策规定,第二年获得特别追加扣除的内容应在每年12月确认。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第二年获得特别额外扣除的内容应在每年12月确认。纳税人未能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从第二年1月开始停止扣除,纳税人确认后处理特别追加扣除。

1

必须在本月31日之前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规定,纳税人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确认2021年的特别追加扣除。

如果不及时确认,已经填写的扣除信息将被自动视为有效,延长到2021年。即使信息没有变化,也希望大家确认一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2

这四种情况需要修改

想修改2021年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率。

老年人于2020年死亡,2021年不能申请老年人抚养特别追加扣除。

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特别追加扣除,2021年由对方申报。

房租和房贷需要替代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申报住房租金,申报住房贷款利息,2021年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申报住房租金。

3

确认程序

税务APP方|确认程序

(01)2021年特别追加扣除信息不变,只需以2020年为基准确认即可。

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申报特殊追加扣除”-“扣除年度”——“一键带入”。下面的图1、图2:

按照 提示:“我来拿2020年的信息。能确认一下是否继续吗?”"或" 2021年已有特别补充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复盖现有的特殊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请单击“确定”。下面的图3、图4:

打开处于“待确认”状态的特殊附加扣款,检查信息。如果有修改,您可以“修改”,“确认信息”,然后单击“确认单击”。下面的图5、图6:

注意:如果您有“已过期”状态的信息,则必须在单击“单击确认”之前删除。

点击“一键确认”即可成功提交信息。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以前确认的信息将标记为无效,系统将基于最近确认的信息。下面的图7、图8:

用户确认后可以在app上查看主页-查看特殊附加扣除信息-选择扣除年度“2021”-提交的信息。如果有变更,您可以选择舍弃或修改。

(02)2021年必须修改已经填写的信息

例如:如果需要更正申报方法、扣减率、相关信息等,则必须单击“等待确认”,然后进入相关更正页进行更正。注:此方法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示例:需要修改基本信息:请转到2020年的信息页面进行修改,然后再次确认。在app上查看主页-特殊追加扣除信息-选择年份2020年修改后确认2021年的信息。

例:用户应该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担比率。

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03)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9、图10:

(04)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下图11、图12:

(05)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上图11、图12。

电脑网页端 | 确认操作步骤

点击图片进入网页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① 如您 2020 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 2021年继续享受,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一【扣除年度】选择“2021”一“快捷填报”栏【一键带入】);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② 如您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 2021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一【扣除年度】选择“2021”点击相应扣除项目进行填报。

(02)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查看”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如需修改基本信息,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

点击“删除”后,一键确认即可。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进行填报。

(05)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填报即可。

来源/新华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中国日报网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