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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申报新系统】长江三角洲宝爸爸,妈妈,请注意!星际新生儿入户服务升级了

时间:2023-03-16 01:45:2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市公安局介绍说,经过“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示范区”先行考试后,从12月8日开始,“长江三角洲地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申请人申请户籍地审查同意后,接待处向申请人申请了可直接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该措施进一步缩小了“长江三角洲地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的处理时限,再次提高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公安政务服务水平,使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好地服务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国家战略。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长江三角洲地区跨省(市)新生儿入住服务”于去年11月23日登上试点线,受限于当时信息技术和硬件配置的限制,试点时采用跨省“老邮件”模式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接待处收到旧的《居民户口簿》本,户籍地邮寄了新的:0本。(美国电视剧《Northern Exposure》中的“Northern Exposure”)。

2022年,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部的不懈努力下,有四个重要事项:户籍专柜电子印章库、统一的《居民户口簿》风格、按地区分发常住人口信息页面、全面部署彩色侵蚀打印机。最终实现了“长江三角洲地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从“区发送”向“直接打印”的转型升级,即接收地公安机关直接在户口簿上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页面,实现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新生儿变性(市)入户的全面信息化。

“长江三角洲地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由“口出支付”升级为“直接打印”,突破了外地户籍受理事项、外地打印《居民户口簿》、户籍专柜等多个“跨省通关”领域的难题。

接下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部将进一步总结经验,优化流程,不断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警察一体化,进入更高的起点和更深的阶段。

处理要领

服务大象和流程

大象:

在上海,出生于江苏、浙江、安徽省,取得《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为同一民族、婚内生育、父亲(母亲)一起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家庭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资料处理:

新生儿父母,母亲《居民户口簿》

新生儿父母,母亲《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父母(母亲)《居民身份证》

新生儿《居民户口簿》

走程序

提交申请书

接收地公安机关收到证明材料原件后,用电子文件扫描,进入当地业务处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和电子版资料传播给家庭地公安机关。

接收地公安机关暂时保留《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他资料当场退回。

审查登记

入驻地公安机关收到接收地公安机关发送的申请处理信息及相关资料后,根据入驻地新生儿入驻政策规定,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结果反馈到接收地公安机关。

入住确认

接收地公安机关收到入驻地公安机关的反馈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来办理入驻信息确认手续,《居民户口簿》原件精练拿回来,妇联由接收地公安机关保管。

如果入住申请不符合入住预定地的入户政策规定,就不能办理星际(市)新生儿入住手续,申请人必须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手续。

《出生医学证明》打印

新生儿入户信息确认后,接收地公安机关将在新生儿入户地《出生医学证明》直接打印新生儿户籍信息,并拍摄户籍地“户籍专柜”。

相关差异和注意事项

这次“长江三角洲地区间省新生儿入住服务”优化升级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在于,对已经入住的新生儿《居民户口簿》的分娩方式不同。

(区)“区发送”模式: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缴纳旧的《居民户口簿》,入驻地公安机关邮寄新的《居民户口簿》。

(新增)“直接打印”模式: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的新生儿入户信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新生儿入户后可直接打印《居民户口簿》,无需邮寄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可减少《居民户口簿》小时。

适用对象和处理材料之间有差异吗?

适用大象:出生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境,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父亲(母亲)一起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家庭登记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资料处理:新生儿父亲、母亲《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母亲《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母亲)《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居民身份证》。

居民申请这项业务时还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工作的群众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长江三角洲地区之间的省(市)新生儿入住服务,中途不能取消。

二、选择长江三角洲地区之间的省(市)新生儿入住服务,应符合新生儿入住政策规定。

第三,过程通常是

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至受理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信息确认手续、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信息。

(来源:上海发布)

编辑:陈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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