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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创业学院】吉林省2021年创业项目申报指南来了

时间:2023-03-20 12:27: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500亩以上;果蔬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类基地需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加工流通类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休闲旅游等地域特色产业类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对养殖业、电子商务等其他类别的经营面积不做硬性要求;

(5)在申请日之前一年,累计带动创业户50户以上,或累计带动创业人员和吸纳就业人员100人以上;

(6)吸纳就业人员每人每年劳动报酬不低于4000元(2020年度不低于3000元);

(7)能够有效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建立用工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

3.资助方式

对经评审通过的2020年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择优予以20-80万元补助。

4.联系方式

省就业服务局联系电话:0431-88691597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431-88771658

报送材料地址: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创业开发指导处(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611室)

申报时间

申报指南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17:00止。

申报流程

(一)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经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初审后,报市(州)人社部门汇总复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省级创业活动项目,由相关单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级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限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包括,两份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原件扫描件),申报材料内容请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告栏(http://hrss.jl.gov.cn/)查询或下载。

(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明确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绩效目标,报同级人社部门。

(四)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需在申报时说明已申请其他资金支持情况,并对所说明的情况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五)涉企项目申报内容当中,要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全称、项目名称、核心内容(申请贴息资金的,应当逐一说明融资信息)、补助金额,该项目过去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财政指标文件详细说明,并附文件复印件)、该项目当年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申报资金全称,申报项目和金额逐一说明,并附申报材料)等7项内容作为必备要素。

(六)申报单位应自2016年以来,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项目执行进度慢、结余资金规模较大以及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单位,削减或取消资金支持。

附件: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图片为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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