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形式告知申请人。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0-7381028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牡丹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负责行政相对人对办理事项投诉的协调处理。牡丹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环保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牡丹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电话:0530-7381028。
牡丹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电话:0530-7381000。
(二)行政复议
1.山东省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2.菏泽市牡丹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来源: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