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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申报材料】人事档案管理知识问答

时间:2023-04-07 07:28:0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果,虽然没拆封,但其档案的可信度已降低,已无任何参考价值了。

十七、退休后进入个人档案的第一份材料是什么?

答:应是《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审批表》。这张表详细记载着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工龄)、是否特殊工种、高级职称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退休后待遇、退休工资标准(养老金金额)、退休时间等。

十八、退休后,我的人事档案去哪了?

答:按属地管理原则,省级单位的退休职工档案移交省档案馆,市级单位的退休职工档案移交市档案馆。今后要想查档案,先去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保存有退休职工的数字化档案。

十九、国企职工退休社会化管理是不是将退休档案交街道、社区管理?

答:为国企改制减负,实行国企职工退休社会化管理,只是将国企退休职工的行政、党组织关系移交地方街道、社区管理。今后组织退休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由街道党委、社区党支部统一安排。

并不是将国企退休职工的档案移交街道、社区管理,因此街道和社区就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二十、哪些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答:教育部直属及各省教育厅属下的公办、民办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等都有建立、管理学生学籍档案的权限。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社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就是特指市、县人才市场的档案服务托管中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含省、市、区级档案馆)和大中型央企、国企、集体企业具有保管人事档案的权限。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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