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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申报流程】林权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需要登记哪些类型?附详解!

时间:2023-05-02 20:19:0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适应林业改革发展需要,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中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近日,自然资源部引发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那林权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需要登记哪些类型呢?

一、林权一般指什么?

林权一般指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二、林权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另外,涉及用《不动产权证》或《林权证》进行抵押登记的,到区国土分局(不动产登记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林权不动产登记需要登记哪些类型?

1.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

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按照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的,权利类型登记为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2.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林木

(1)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从事林业生产的,依据承包合同,权利类型登记为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2)在自留山等种植林木的,依据相关协议或材料,权利类型登记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3)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依据相关协议或材料,权利类型登记为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4)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家庭承包以外的方式承包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权利类型登记为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林地,依法流转和再流转林地经营权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依据合同约定,权利类型登记为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

农民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目的是让你的土地得到合法权益保护,不会再出现纠纷问题,如果还没来得及办理的,现在可以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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