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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防队员辞职报告范文]巡控队员辞职报告?

时间:2023-03-14 17:38:5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浏阳荷花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廖主任殴打业主后,当地纪委监委处理结果来了。给予当事人廖主任开除党籍,政务撤职,管理岗九级降为管理岗十级。而跟随廖主任登门的三名巡防队员被辞职。也就是说廖主任的饭碗保住了,而巡防队员的饭碗却砸了。

我真的替那三名巡防队员感到委屈,甚至觉得他们很冤枉。为什么出了事情之后,受伤的总是临时工呢?

首先我们搞清楚一下什么叫巡防队员?巡防队员既不是民警,也不是辅警,属于没有编制,合同聘用制人员。巡防队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呢?就是协助公安机关人员进行治安维持工作,在工作中遵从公安民警的领导,服从队长安排,积极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那么巡防队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呢?一是协助公安机关防范事故发生。二是预防和制止犯罪活动并将嫌疑人移送到公安机关。三是堵截、查缉各类嫌疑人员。四是发现事故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五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安全。六是其他工作,即完成公安机关部署的其他治安工作。

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巡防队员必须遵从公安民警的领导。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是公务员,压根就没有权力指挥巡防队员,但当时的现场偏偏有三名巡防队员参与了上户沟通,以及为廖主任殴打业主站台助威行动。是那三名巡防队员吃饱了撑的主动要求参与行动的吗?肯定不是。谁都清楚那是廖主任向巡防队员主管部门领导打了招呼,得到他们的同意之后,指定张三李四王五麻子去的。严格来说巡防队员是真正的执行公务任务,绝对不是擅自行动。

巡防队员执行任务时,对他们携带的东西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如对讲机、警棍、巡更棒(有巡更系统的)、圆珠笔《巡逻记录本》、强光电筒(夜间)。巡防队员不能佩带手铐、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工具。从短短的二分来钟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出这三名巡防队员居然携带了手铐和执法仪。这绝对不是孩子玩的道具,而是货真价实的执法工具。那么这三名巡防队员显然涉嫌违规了。手铐和执法仪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只有人民警察和辅警才可以合法配备使用。那究竟是什么人允许巡防队员违规携带这些执法工具呢?绕来绕去还是那个批准他们参与行为的管理领导。巡防队员端着人家的饭碗,就必须服从人家的管理,否则后果很严重。所以说不论巡防队员参与行动也好,还是携带执法工具也罢,都是按照领导的要求来做的,反过来如果他们不参与此次行动,将会面临着扣款处罚,还有开除的风险。所以说廖主任打人事件,与那三名巡防队员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我就奇怪了,为什么一旦出现了事情,舆情闹得无法收拾的时候,临时工总会成为事件的受害者,需要扮演背黑祸的角色,成为安抚和平息民众情绪的对象。我认为关键巡防队员是弱势群体,是公司里的劳务派遣工,他们的权利很有限,他们的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就成了有些部门和领导随意拿捏的对象,移花接木和转移视线的目标,平息事态发展的替罪羊。

廖主任打人事件的处理结果基本上尘埃落定了,但总是觉得如鲠在喉,尤其是辞退那三名巡防队员,实在不能让人信服。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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