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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金怎么写辞职报告、以单位不交社保辞职怎么写…

时间:2023-03-18 02:40:0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很多的人工作了好多年,确没有社保。在职时员工又不敢提出异议,离职时又想让公司补缴或要求赔偿。

单位应当依法参保等等 ,这种法律上有一大堆的规定,所以我也就不讲法律如何如何了,我只讲讲,如果公司没给你交社保,你以后维权的时候可能会怎么样。

首先说,能否补交社保的问题,如果你的公司在你入职后,给你在社保局建了档,那么一般是可以补上的,这种有登记的却没交是欠交社保费,这种是能补的。但是如果他根本就没给你建档(也就是你入职的单位根本就没把你的信息报到社保局去登记),那么这种情况下,基本上不能补交之前的社保(很多地方都是不可以的)。

其次,如果单位没给你交社保,让你没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等社保待遇,能否向法院请求赔偿呢?

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赔偿是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但是怎么赔呢? 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怎么赔,在实际的审判当中,有些法官支持了一点点赔偿,有些法官的判决是根本不支持。

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来主张这样的损害赔偿,因为社保交费是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的,你自己交的在你个人账户里边,且是从你自己的工资当中扣除的,没缴也就没从你工资中扣,而单位交的那一部分是政府统筹的,这一部分交也没不属于你个人所有。所以在请求赔偿的时候,要求按实际应缴来赔吗?这个理由说不过去,因为你自己应交的没扣,单位应交的不属于你的应得,也就不属于应赔给你的损失。主张按养老金来赔偿吗?这样主张并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支持。

所以,不给你社保这个问题,要求赔偿是可以的,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这种纠纷只是规定了:“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没有法律规定应怎么赔、及赔偿标准。所以维权很难。

从公开的案例以及实际遇到地情况来看,劳动者保险权益被侵害后,维权很难。

所以大家还是睁大眼睛、清醒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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