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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辞职报告不批怎么办理—提前交辞职报告不批…

时间:2023-03-25 09:10:3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不管单位是否批准,您提出书面申请离职,不用单位批准,您也可以离职的。用人单位和你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正常支付您的劳动报酬。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实操案例:朋友老C,在东莞某家私厂上班,上班半个月后工厂觉得他不合适找他谈话,希望他能主动申请离职。由于老C法律意识不强,而且感觉工厂不要他让他感觉很没有面子,于是主动提交离职申请。结果三个月过去了,工厂都没有结算他工资。无奈,他只能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老C能要回他的工资吗?当然能,只是有点麻烦。

劳动局接案后,劳动局和单位联系,结果工厂倒打一耙,说老C没有提交离职申请,属于旷工、自动离职,同时他的工作能力比较差,工作时给工厂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工资不够抵扣他在公司的经济损失,所以没有发他的工资。

劳动局协调无效,于是建议老C申请法律援助。

老C申请仲裁:

1. 申请仲裁补偿其工资(正常出勤工资+加班费)****元;

2. 申请仲裁补偿其经济补偿金(正常出勤工资+加班费)****元;

3. 申请仲裁补偿其误工费(正常出勤工资+加班费)****元;

一审开庭的时候,劳动局协调后,单位最后同意支付老C其申请仲裁费用****多少元。

(你们看明白了吗?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证据、证据、证据,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老C有利因素:厂牌、出勤记录、他走的时候公司给他核算的离职工资条等

老C不利因素:没有书面的离职申请证据,没有劳动合同等。

结论:当你提出离职申请的时候,一定要保存好您的提交的书面离职证据,还有其它证据。当用工单位损害你的合法权益的时候,你应该亮出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延伸:

第一: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离职申请事项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经济补偿金

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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