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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的辞职报告范文]饭店的辞职报告怎么写?

时间:2023-04-10 23:03:4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吕女士和牛女士等人在咸阳一家餐馆打工,离职后被拖欠两个月工资。对此,餐馆方面对不发工资的原因不愿多谈。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立案,正在处理之中。

前店员:7个人一共被拖欠3万多元工资

8月15日,吕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称,今年4月中旬,她在位于咸阳市区宝泉路的“咥走串串工厂店”应聘为店长。“这个店4月底试营业,5月初正式开业,我负责的服务员有6个。员工都未和店方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店长工资每月5000元,服务员每月2800元,全勤奖100元。我们从四月中旬开始上班,四月底店老板陈某给我转账让我给大家发了4月份半个月工资,此后的5月、6月,店方再未给我们员工发过工资。6月底,我和服务员都离职了。此后我们多次向店方催要工资,店方都不给,还说员工偷了店里东西,但又拿不出任何证据。”吕女士说。

“我们7个人一共被拖欠3万多元工资。”吕女士和服务员牛女士说,8月8日晚上9点多,她俩再次到咥走串串工厂店讨要工资,结果和店方人员发生冲突。秦都公安分局渭阳西路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8日晚吕女士讨要工资时,店方人员严某用扇子在吕女士手上打了一下,吕女士掏出手机拍摄,店方人员应某阻止吕女士拍摄时两人发生口角,应某将吕女士推倒在地。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应某和严某分别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劳动监察:已立案,正在按流程逐步推进

8月15日中午,记者来到咥走串串工厂店了解情况,店里的一名中年女性称,前员工和老板陈某之间的事,她不知情,还称陈某当天不会来店里。记者多次拨打陈某电话,均未能接通。在店里等待时,一名严姓店员(非受处罚者)接到陈某打来的询问电话,严某回称有记者来采访,但陈某还是不愿正面回应相关问题,只是让严某回复称,不发工资是因为这中间“有事”,相关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其他不愿多说。

15日下午,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四中队陈姓、柯姓工作人员介绍,咥走串串工厂店前来反映欠薪问题的员工一共有6个,目前店方和员工在欠薪金额上有分歧,中队已经就此事立案,正在按流程逐步推进。“店老板陈某刚刚离开,陈某之前不太配合调查,今天来之后表示,他已经和部分前员工协商好工资问题,并打了欠条,跟部分前员工还存在其他纠纷,工资问题还未协商好。接下来我们将促进6名反映人的问题一并解决。但根据相关流程,需要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工作人员说。

华商报记者 杨宁 编辑 武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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