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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老婆改微信名字】婚姻关系中夫妻遇到房地产纠纷该怎么办?民法典给你解答

时间:2023-01-27 03:50:2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丈夫去世后,

前妻的子女有权分享房产吗?

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可以擅自卖房子吗?

……。

一起看看民法典的规定吧

不做

案例1

我丈夫离婚后和我再婚,我是第一次结婚。丈夫和前妻生完孩子离婚时,一半财产都给了前妻。丈夫和我结婚几年后,给前妻生的子女和我生的子女各一套。五年前,我丈夫和我买了房子。房产证是我们夫妻的名字。交税时登记的是我们夫妇的名字和我生的孩子的名字。丈夫死后,前妻的子女有权分享房地产吗?

丈夫前妻子女是否有权分享房产,要从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和继承人的权利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对婚内财产没有特别约定,那么你和你丈夫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你丈夫的部分是你丈夫可以继承的遗产。你叫的房子是你和丈夫结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登记你和你丈夫以及你子女的名字,那房子属于你们所有人。以后你丈夫去世后,他在房地产中的份额将包括在遗产范围内,由各继承人继承。

第二,你丈夫和前妻所生的子女,要对房子是否有继承权进行情况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人以遗嘱继承或遗赠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如果丈夫死前留下遗嘱,将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不在遗嘱中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也就是说,能否继承前妻的子女和房子,取决于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根据法定继承,在这种情况下,你丈夫和前妻所生的子女对该遗产也有继承权。

案例2

我和老公结婚20多年了,有家在还房贷,房产证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我出去打工,他能瞒着我偷偷卖房子吗?

原则上,你丈夫无权单方面处置夫妻共同房地产,但实际上房子也有单独买卖的危险。

如果这房子是你们结婚后购买的,即使以你丈夫一人的名义登记,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婚后购买的住房及共同还款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处分,如房地产买卖,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因此,你丈夫不得擅自买卖你们的共同住宅。

但是实际上,由于这所房子是以丈夫一人的名义登记的,所以第三方有时错误地认为该房子有可能归个人所有。因此,丈夫故意隐瞒实情,不排除处分的可能性有两种情况。

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买方处理了以前的登记并履行了注意义务,确实对房屋的所有权情况不知道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法解释中关于保护善意交易对象的规定,房屋买卖有效,不能收回房屋,但此时出售。

二、如果买方知道或需要知道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有恶意串通的情况下,此时你可以用购房合同、结婚证、相关沟通记录等证据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对方归还房子。

转向:《中央电视台今日声明》微信公众号

资料来源:闭路电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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