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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微信名字】离婚时全职照顾家庭的一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用民法典回答

时间:2023-01-27 11:38:2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全职照顾家庭的人

离婚时要求经济补偿

多次引起关注

视频中,这个男人每人装饰了两个角落

解释了照顾家庭的困难

婚后同心协力保护家庭

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和固定收入来源

不要害怕!离婚的话

全职照顾家庭的人

可以得到这样的补偿

不做

民法典是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承担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支持另一方工作等负担沉重的义务,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另一方应得到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将由人民法院裁决。这是关于离婚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根据民法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原则,夫妻双方,老人、子女或配偶,以及为了家庭生活的便利而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的一方,离婚时应享有相应的经济补偿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家事赔偿请求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三项要求:(1)当事人可以行使权利的时间仅限于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提出时,法院一般不受理。(2)离婚时当事人提出,法院不得主动适用。(3)提出经济补偿请求以更多义务为前提,不考虑双方的错误因素。也就是说,无论双方对婚姻破裂是否有错,承担更多义务的一方都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经济补偿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具有特殊性,劳动价值也不能完全客观量化,因此要结合具体情况全面考虑。一般来说,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长度。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越长,家务劳动时间越长,赔偿额也要相应增加。

投入家务劳动的精力有多少。例如,照顾老人和养育子女比洗衣、做饭等投入的体力和精力多得多,因此强度大或复杂的家务劳动需要得到更多的补偿。

家务劳动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一般来说,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和精力越多,越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和稳定,有利于家庭财富的增加,因此家务劳动有利于家庭财富水平的提高,应该作为决定补偿额的考虑因素。

法官提醒

家务劳动补偿是给家庭义务更多一方的权利,给予救济和平衡,弥补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原因失去的自我发展机会,不能与保姆的工资持平,而不是单纯的家务劳动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实践性赔偿金不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而是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需要支付赔偿金一方的个人财产中扣除,才能充分反映“补偿”的价值。

资料来源:《中央电视台今日声明》、《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资料来源:闭路电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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