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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字母的英语微信名字】王伟:“字母单词”是什么?怎么管理?

时间:2023-03-02 09:23:4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正好是“两会”,笔者在媒体上看到了这次会议上要提出呼吁外语字母表单词(“建议”)谨慎和规范的建议的报道。

读完文章后,《建议》对当前汉语的字母现象有以下几点观点。

(1)字母是英语的简称。其中字母是英文字母。

(2)既然字母有相同意思的汉语表达,为什么需要使用?

(3)不懂英语的读者在阅读时遇到字母时会感到很不舒服。

(4)滥用字母词是汉语的乱象。对汉语的使用造成严重污染,破坏汉语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违反法律。

(5)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减少和禁止滥用汉语字母词。

如你所见,“提案”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字母表是什么,即定位问题。第二,字母表该如何管理,也就是管理问题。

1。字母单词的位置

从上述观点的(1)到(4)定位问题。

“建议”不是在字母单词下定义的,而是用列举的方法指出两个类别,一个是CPTPP、CBD、CPI等字母单词,另一个是“IT市长/市场”、“IP电话”、“IC卡”等“汉字英”短语。我们将在这个范围内讨论。

1.1外语单词或汉语单词

字母词的位置主要要区分。要区分它是外语还是汉语。(约翰f肯尼迪,语言)这里的“外语史”主要指英语史,“汉语”主要指外来语。因为字母表源于以英语为主的外语。“建议”显然是用字母单词作为英语单词。

外语单词容易理解。那么什么是外来语?高明凯和刘正伟(1958: 8-9)说:“将外语中所有非本语意义的单词连音大意移至本语是外来语。因为这是把“音意结合物”全部移走。字母表意义上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可见茶音是关键。那么,“茶音”是什么?例如,“沙发”是典型的外来语,用汉字“沙”和“头”的语音(早期是上海话)模仿英语sofa的发音称为“茶音”。

这里要区分文字和语言。前者记录后者,同样的语言可以用不同的文字记录。越南语使用汉字,后来改为拉丁字母。中亚的东干语其实主要是汉语方言,有甘肃语和陕西语,但现在用西里尔语(俄语字母)记录。CBD判断是英语语言还是汉语外来语的关键取决于它是记录汉字的发音还是英语语言的发音。

《现代汉语词典》在词典正文末尾列出了“以序言字母开头的单词”,并用脚注说明“在汉语中,西语字母一般按照序言的音读”。这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模仿英语发音,另一个是英语发音总是在一定程度上汉化。

因为是英语缩略语,所以CBD的发音是读英文字母的名字音。也就是说,你从小就能唱的《字母歌》的ABCD发音。但是,一般来说,在话语流中进行词缀,字的实际音值自然会受到汉语语音系统的影响。

有人可能认为这是因为英语发音不允许。但是,虽然是英语流利的双语,但在一般的话语流中,英语字母的发音也会受到影响。例如,笔者的英语发音仍然正确,母语是有桌音的吴语,所以单独发送英语字母B,一定会按照规范发送到[bi:],辅音是桌音,元音是长元音。但是,一般在末流中说“今天下午要做b超”的话,倾向于用[pi](即汉字“必需”的发音)发送字母B。不仅空气不流通的青瓷音,元音也会缩短。我们知道普通话没有浊音/b/这个音位,也没有元音。在这种鱼类中,下意识地调整发音其实主要是用汉字的音模拟英语发音。这种“汉化”是字母表和外来语相似的方面。

因为是模仿英语发音,所以肯定会保留一些英语语音特征,汉语有异质性。比如字母Q[khiu]的音韵组合,字母W的名字音中,英语单词double的发音都是普通语音系统无法处理的。这种“西化”是字母表和外语相似的方面。

但是从问题来看,要区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中国人在汉语流中发出的辅音、“汉化”是主要的,“两化”是次要的。把一般语音界处理不好的所有闹钟都计算在内,占K、Q、V、W、z 5个,占全部字的19.2%、21个和80.8%。可见,英语闹钟的汉化程度至少为80%。所以当然不能把字母表看成英语语言,80%要看成已经汉化的外来语。

1.2必需或必需

Jamore的意思汉语都能表达出来,这当然没有问题,但表达上还有其他不方便的问题。作为“建议”的例子,CPTPP是“全面和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BD是“中央商务区”。CPI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是字母简洁,译名繁琐。另一个例子是,并非所有的词缀都有相应的汉字词。比如常用的“b超”,没有对应的通用汉字。

认为可以用汉语表达字母词的意思是在汉语中使用字母的初衷。著名作家老舍写了《维他命》的相声。“维生素”现在通用地翻译为“维生素”。维生素A、B、C、D当时被称为维生素A、B、C、D,分类术语完全是汉化翻译。但是为什么后来用了字母表呢?因为后来维生素K出来了。k是第11个拉丁。

字母,而用于对译的天干只有十个,不够用了。就算改用地支,也只有12个,而现在发现的维生素主要有13种,使用的字母包括m、t、p、u。汉语的天干和地支加起来只有22个,而拉丁字母有26个。由此可见,字母的引入,补充了汉字在分类用语上的不足。

汉语发展到今天,我们无法想象,如果不用电子邮件地址、网络和微信等各种密码、产品型号、车牌号码等等,还怎么正常生活,而这些都不离开字母。字母对于现代汉语来说,绝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是不可或缺的有益补充。

1.3 “不舒服”和“不纯粹”

“不舒服”是一些国人面对字母词的感受,这是我们要尊重的一个事实,但是这也需要一分为二地来看待。一方面,我们不应忘记,阿拉伯数字刚刚进入汉语的时候,很多国人一样觉得“不舒服”,觉得破坏了汉语的纯粹性和汉字的规范,但是现在阿拉伯数字已经是汉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了。感觉“不舒服”的人恐怕即使有也很少了。可见,这种感受,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改变,习惯了就好了。

正确的态度,是不要抱持一种“纯语主义”的态度,要理解语言本身不可能是纯粹的,总是在与外界接触,受到各种影响,异质性的成分不断进入语言,那是一种常态。某种意义上来说,包容异质性成分的能力强,恰恰反映了一种语言的活力强。越是国际化程度高的语言,这种能力越强。英语就是如此,这种事实上的世界通用语,其词汇的主要部分都是外来语,盎格鲁-撒克森本族语的词汇反而是少数。现在汉语的国际地位越来越高,中外经济和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汉语一定会更加“不纯粹”,这是一件好事,我们不应“不舒服”,反而应该感到高兴。这就是一种文化自信。

另一方面,也应该认识到,字母词用得过多过滥,其实是一种懒惰,会降低使用汉语词汇成分表达新概念、指称新事物的能力,从而对汉语产生伤害,这方面是需要管理的。

1.4 违法不违法

说滥用字母词不好,这是肯定的,但是要说这样做违法,于法无据。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20周年,该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需要就可以用,注释就可以。

问题就在于,什么才叫“需要”?比如,上文所说的CPTPP,全称译名太长,肯定是一种“需要”的例子。“B超”没有汉字词的说法,也肯定是“需要”的。某些字母和字母词在汉语中的使用,是一种“刚需”,其合理使用不可或缺。

还有注释问题。这里要注意,法律的条文是说“必要的注释”。像PM2.5这样的高频字母词,早已为公众熟知,就没有注释的必要。“必要”绝不是“必须”,这才是对立法原意的准确把握。

2. 字母词的管理

“建议”提出的管理之道,是字母词的滥用,需要“严格执法”,“减少并最终取缔”。如上文所述,滥用字母词是一种“乱象”,但是“滥”和“乱”如何做出法律上的界定,绝非易事。如果不能界定,如何立法?又如何“严格执法”?

回顾一下历史,并不是没有“严格”过。曾几何时,电视台宣布,不让用NBA了,因为这是字母词,只能说“美职篮”。但是,电视屏幕左上角的电视台台标,也是字母词啊。有人争辩说,那是电视台的商标,不一样。NBA难道就不是中国境内的注册商标吗?语言文字的“严格执法”,难道要凌驾于商标法?更重要的是,观众不管这些,还是说NBA。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严格”不起来了。

立法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如何立法,如何宽严相济,都是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慎重为宜。字母词令监管者纠结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不能完全不用,另一方面又不能敞开了随便用。

那么,字母词应该怎么管呢?答案是可以考虑作为拼音的一种特殊情况来管理。

汉语中字母词的发音,是英语字母的名称音。“提议”中说的英文字母,其实应该叫“拉丁字母”或者“罗马字母”,因为是从拉丁语那儿继承下来的,很多现代语言都用这套字母,比如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等。别忘了,如今汉语也是有字母的,那就是汉语拼音字母。汉语用的拼音字母,也是拉丁字母。本来《汉语拼音方案》中规定了拼音字母的名称音,但是除了小学生在课堂上应付老师之外,基本上没有人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在初等教育普及,学生基本都会唱英文字母歌,而既然汉语拼音字母和英文字母都是一模一样的 26 个拉丁字母,又有什么必要非得取两套名字呢?这就是语言经济性原则的作用。

在现实语言生活中,汉语拼音字母和英文字母的名称,语音上没有区别,这方面证据很多。来自汉语拼音的字母缩略语,比如 HSK(来自拼音hanyu shuiping kaoshi的首字母),没有人会念作 ha ês kê,都是按照英文字母的发音来念,就好像是在念英语缩略语一样。社科院语言所编《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的词典专家说,编词典是按照拼音字母来分工作量的,以前老先生编词典的时候,还用汉语拼音字母的名称音来念,结果年轻人不习惯,反而沟通上不方便,后来干脆也按照英文字母来发音了。词典专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普通公众?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告诉别人自己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前面的部分既有英文又有拼音,如果要一个个字母念的话,只会都用英文字母的名称音来念,比如 skywangying。这些例子说明,单从字母而言,拼音字母和英文字母的区别不重要。要理解字母词的性质,对其准确定位,一定要把以上事实作为前提。

由此可见,对不懂英语的中国人来说,CBD是一个缩略语,至于说这三个字母是拼音字母,还是英文字母,对他们来说,没有本质的区别,CBD和HSK完全可以看做是同一类词。汉语字母词这种借音,其实是“借形”,通过拼音,把英语缩略成词这套造词法整个儿借到汉语里来了。因此,我们不妨把字母词看做是拼音的一种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法律本意是说拼音是拼写和注音工具,并没有说不能用于缩写。立法原意承认,拼音在特定情况下还有临时文字的功用。前文举例的CPTPP这样的字母词,就是“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起到了临时文字的作用,此时用字母组合取代复杂的汉字词语,完全符合立法原意。

另一方面,拼音毕竟不是汉语的正式文字,只是起到临时替代文字的作用,比如有些象声词,不知道汉字怎么写,就只好用拼音来替代一下,记录这个词的语音,比如小沈阳爱用的 pia,西安的 biangbiang 面,等等。但是,要是汉语里相当大一部分词都是这样用拼音来代替记录,那就乱套了。这好比小学生认得汉字少,但是语音都会发,有时候写文章提笔忘字,就会用很多拼音。不用说,这个孩子一定会被老师批评,因为这样做不规范。我们就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字母词之不可滥用。

总结一下,“建议”对字母词的定位在认识上有偏差,提出的管理办法失之过严,但是加强对字母词滥用的管理,这个呼吁我们完全同意。只是这应该主要是一种“柔性管理”,而不宜硬性规定。如果把字母词当做拼音来管理,现有的法律体系基本可以胜任,不需要另行立法。主要的管理措施,是依靠权威部门发布推荐规范译名(“推荐”就体现柔性),逐渐减少字母词的数量。目前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外交部、民政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的“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定期发布推荐使用的译名,就是一个这样的机制。(王伟)

作者介绍

王伟,博⼠,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研究员,《当代语言学》期刊责任编辑。主要从事汉语时间系统、字母词和其他外来词等研究。

来源:中国社科院语言所网信室编辑

来源: 今日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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