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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名字非法符号】你还在发表情包吗?微信表情符号已在判决书中记录为“堂证用”

时间:2023-03-14 06:23: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微信已经成为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其中表情包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表情传达方式,形成了独特的网络语言熟练。表情符号成为新一代对话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一句话加上笑脸符号,语气就会有很大的变化。

各表情符号也成为上班族的必备技能。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表情符号也可以成为“党证”?

中国裁判档案网注意到表情符号已经登上了多法院判决书,不仅有民事案件,还有刑事案件,成为案件判定或定性的辅助证据。但是专家们表示,考虑到表情包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释和承认网络表情的含义成为网络时代司法人员面临的挑战。

搜索审判文件网的结果显示,2018年以来,全国以表情符号为证据的案件有158起。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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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表情符号的司法承认实践有什么困难呢?

微信,表情成了“堂证供”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广东03民末24500号民事判决书中,对涉及微信表情的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

创作者卢某于2018年4月24日向深圳市某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仁田某发送了创作的歌词。后者表明,在路上发送了“强”的微信表情包。

最终,该判决认为:“结合双方前后聊天内容,一审法院认为,该微信表情符号不是对卢某歌词的承认,而是礼貌的回答,卢某提供的歌词不能成为诉讼合同约定的依据。”

在另一个民间贷款案件判决书中,贷款人张某给贷款人张某发了一封微信,列出了后者的贷款详细信息。杨先生回到表情包“确认”。这个表情符号对张某来说似乎意味着同意,但郑某说,这个“确认”不是承认张某的微信内容。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2020)万安民1222民初3487号判决书认为,张某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年某的明确批准,因此微信内容不能成为后者欠张某相应金额的依据。

与上述两份判决书中的微信表情相比,其他表情的含义似乎有些模糊。

一起在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人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多次提醒,并提出增税意向,并不意味着继续租赁,也不意味着与李健有关的不动产。只是回答了“太阳”的表情。从出租人的角度来看,这个“太阳”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增税的认可。但是承租人认为这种承认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人,应当认为承租人同意按照增税后的标准继续出租。同时判决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承担相应的房屋所有使用费。

犯罪密码审查困难

在一些“赌毒”犯罪事件中,犯罪分子充分利用表情符号代替敏感词来表达隐喻意义,从而避免了调查。

在一个组织的卖淫犯罪中,卖淫者用“笑脸”表情包代替妓女在线申报成交量。

另外,在一次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犯罪中,犯罪分子潘某先后成立了4个聊天集团,宣传和销售自制的迷奸药、催情药等违禁品,同时为了避免公安机关的调查和打击,潘某在聊天集团内使用与买家相同的象征,指着违禁药品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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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犯罪分子直接将表情符号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以增加识别、打击难度。

如某诈骗罪案中,犯罪分子打着微商的幌子,以抽奖为名引诱受害者添加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发送“剪刀石头布”表情参与猜拳游戏,之后利用作弊软件使受害者误以为自己取胜,“自愿”通过所谓的“中奖低价”购买劣质、假冒的名牌包包、化妆品等,涉及受害人900余人,案值720余万元。

效力认定存分歧

在具体法律实践中,网络表情能否被作为“呈堂证供”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并结合具体的案情而定。

以微信为例,现代社会快节奏生活,很多人收到对方的消息之后往往没有仔细看,但出于礼貌而用一个网络表情作为回应,双方一旦发生纠纷一方拿出带有网络表情的聊天记录作为核心证据,显然不妥。

但举证质证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一方用带有网络表情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进行举证,另一方予以否认的,这时候将网络表情作为证据的一方,就应该再用其他的证据加以佐证所主张的事实真实性,否则很难被称为定案的直接证据。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认定张某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闫某的明确认可就是最好的见证。

在实践中,倘若一方用带有网络表情的聊天记录进行举证甚至仅以此起诉被告,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据或者其他聊天记录予以佐证的情况下,审判人员不能仅凭网络表情断案,因为一旦这样就会给人一种审判人员存在“主观臆断性”的行为,甚至有靠猜测断案的嫌疑。

当然,在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中,不排除用暗号、暗语或者网络表情当做接头或者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但是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定罪量刑的事实更要有证据链加以证明,定案的证据必须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很显然,仅凭网络表情一定不能直接定案。

“表情包”温馨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语境下使用表情符号也需谨慎,在此提醒广大网友:

由于表情符号的含义可能存在多种解读,因此在涉及到切身利益的网络对话中,对于表明态度的关键信息应尽量使用文字形式进行表达,或者选择不容易引起歧义的表情符号,以明确双方真实意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同时,注意对相关聊天记录进行留存,便于在纠纷发生后用于维权举证。

网络发言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善意使用表情符号,如果滥用言论自由权利,随意使用表情符号侮辱、诽谤、威胁他人,将会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将可能构成诽谤罪,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自己制作或传播表情符号时,应注意合理界限,避免给他人合法权益、社会道德秩序带来伤害。如未经他人同意,制作以他人肖像为内容的表情包,即便未以营利为目的,亦可能构成侵害他人肖像权。

在一些利用表情符号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通过非接触式手段实施犯罪,犯罪手法新颖隐蔽,危害严重,因此面对网络空间的诱惑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如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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