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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霸气名字】神秘的地方,你可能听说过,但从未见过这样细腻的描述。

时间:2023-02-26 13:31:2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第三章卷曲刀片

北辰、金星向北是60华里的小镇,也就是春桃的故乡。这里靠近渤海湾,到处都是盐土,看起来荒凉,有与世隔绝的感觉。北辰确实是避免浮沉世事的绝佳导火索。春桃第一次带我来这里的时候,村里街道两旁的枣树上结着红枣,我迫不及待地品尝,脆冷的,味道很好。我从没吃过这么清澈好吃的甜枣。

转眼过了十天,枣树上的枣已经掉得差不多了。树枝上挂着两个皱巴巴的枣,在风中晃来晃去,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这十天我怎么糊里糊涂地来了!每天盯着院子里的这棵枣树,看着那些随时可能掉下来但一直没有掉下来的皱巴巴的枣子发呆。春桃出来看着我问道。“哥哥!你在看什么?”

我说:“看那两个枣子!单击

春桃也抬起头,看到了那两个皱巴巴的枣子。“你看着它干什么?”" "

我说:“当他们倒下的时候,我会回到城市。”

春桃眨了眨眼睛,脸上露出忧郁的神色。我不知道那一刻她的心在想什么。

转眼又过了20天,我已经在北辰度过了一个月。那两个皱巴巴的枣子还挂在树枝上摇晃着。我每天盯着那两个枣子看,看着出神疲惫的春桃,叫我回家吃晚饭。吃饭的话,天就黑了。枣看不见。我们睡觉前一定会翻来覆去的。春桃的身躯很大,吱吱声惊天动地,吓得房间里的老鼠东奔西跑。我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房间里的老鼠都吓跑了,我想我比猫工作得更好。

一个月后,春桃的胖身材看着胖,而我却看着瘦。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回到城市。这只鸡在屎壳郎不下蛋的地方能把我逼得好坏。另外,县里的兄弟们不停地给我发了一个贤页,今天去了南丁格尔KTV!明天去富人酒店!那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和一群兄弟在一起,葡萄酒、葡萄酒、酒、梦想、死亡、人类极乐的事情。

那天下午,我又坐在院子里的石头椅子上,抬头看着枣子。插在腰上的韩峥传呼机响了“滴滴”,是小黑给我发的信息。他答应明晚在富人酒店门口集合,有重要的事。我琢磨过了,肯定又要去砍人了。老黑是我的铁哥们。他的工作就是我的工作,我必须去现场。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床,忙着收拾行李。春涛问我做什么,我说我要回市中心。春涛满脸不高兴地说。“树上的枣子还没有掉下来,你答应过我。枣子什么时候掉,什么时候离开。”我说我等不及了。一个朋友呼我。我得尽快回去。春桃撅着嘴,心情不好。“你为什么不说话!”" "

春涛看到我固执地要走,知道阻止不了我,就靠在门框上低低地说。“哥哥,带我去!我也想去市中心。”

我说:“你干什么去!兄弟们我有事,你在家等着,过不了两天我就回来。”

春涛忧虑地说。“哥哥,我不是不让你去,我怕你出事。”

我不这么想,说:“我能发生什么事!单击

她说:“你忘了一个月前的事吗?单击

我说:“那件事过去了这么久,没有任何动静,或者根本什么事都没有。”

我从小院子出来的时候,春涛一直站在医院门口默默地看着我,看着我的影子消失在巷子口。我拐进胡同刚走了几步,春涛快步追上来,张开双臂刺进我的怀里,突然“嘤嘤”哭了起来。

我正忙着安慰她。“你在干什么?我又不是不回来,两天后我会来。”

她哭着说。“我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树上的枣掉了,你也不会回来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提到那个枣子。在安慰她。“别瞎想,我一定会回来的。我对天发誓。"“我举起了一只手。

她忙着伸手捂住我的嘴。“我不需要你发什么誓。这个,你有。"她向我伸出拳头,然后慢慢地把拳头打开——她手掌上的金黄色耳环。

看着她手掌上的那只耳环,我不自觉地往她的耳朵里看,现在才发现她耳朵上的那只耳环都不见了。我问她:“你在干什么?单击

春涛说。“你拿着,留下想法,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许能挽救急救。”她把手里的耳环在我手掌上敲了一下,转身跑到巷子里,再次停下脚步,转过头,呆呆地看着我。就像雕塑一样。

我向她挥手。“回去吧!外面很冷。”她点点头,朝我挥了挥手,说:“哥哥,保重,——。”

我点点头,转过身上了车。我当时真的很安心。她母亲去世后,她独自生活。现在又没有工作。一个女孩独自住在这所房子里,我最终不放心。

一个小时后,我开车回到金星的租赁室,我先查看了四周的情况,然后拿出钥匙打开了房门。这时,我发现巷子口站着几个人,他们偷偷在说什么,不久又有几个人堵在那里。

我注意到事情蹊跷,巷子口的那些人承认是便衣警察。这时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春桃送给我的耳环。我必须把这些东西藏起来。如果被他们抓住,这些东西将被没收。我这样想了想,赶紧打开车门,从车座下面拉起那个小圆木箱,转身向租赁室对面的院子走去。这对我是一个机会,什么样的机会?逃跑还是隐藏

木盒?当时连我自己都觉得懵神儿。我并不认为我有多聪明,甚至可以说是木讷,真到了面临大是大非的选择的时候,我显得有些木讷,脑袋反应也是极度迟钝。

与此同时,巷口的那些人突然撒开步子跑了过来,他们是担心我畏罪逃跑。我并没想逃跑,我是想找个地方藏好这个木盒。其实,我也无处可逃。这间租赁房在这条死巷的最里端。当初租赁这间房子的时候,我从没想过假如将来被人堵了胡同口,根本就无路可逃。

我跑进那家住户的偏房屋,将手里的木盒往灶膛里一扔,正打算出来的时隙,一个便衣警察站在了门口,他或是没看到我往灶膛里塞木盒的举动,疑惑的眼神打量着我,问了一句:“你跑到这里做什么?”随即押着我的胳膊走了。

刑警队的刘晓峰亲自负责这桩案子。经过一番刑询之后,刘晓峰对我彻底失去了信心,他觉得我油嘴滑舌,满口谎言,一直在向他撒谎隐瞒,并没有说实话,便决定给我一些适当的体罚。找了一块砖头让我平伸双手托举着,臂膀稍有下垂,他会用手里握着的小木棍儿敲我的胳膊肘,疼得我直叫唤。我高一声低一声地叫嚷:“我没有同伙啊!没有同伙……”

我最终还是熬过了审讯,被关进了看守所。警察为什么审讯我?是因为半个月之前发生的那档子事儿。

说起那事儿,就不能不提起春桃。那时候,春桃已经不在夜莺做陪唱小姐,天天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某天傍晚,春桃突然来了兴致,要我带她去KTV唱歌。我觉得就俺俩去没意思,便给小老黑打电话,让他约几个朋友一起去。春桃精心妆扮捯饬一番,上身穿了一件姿色的蝙蝠衫,下身套了一条紧身皮裤。皮裤紧紧束着她浑圆肥硕的臀部,铮明瓦亮。我忍不住在她招眼的屁股上使劲儿拍了一巴掌。她扭头瞅着我,娇啧地问道:“你干吗?”

我不怀好意地笑笑:“稀罕你!”

那天夜里我们一伙儿五六个人去了夜莺KTV。我们抢着麦狼嚎了一阵子,春桃说要去卫生间,回来的时候却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我问她怎么了。她眼泪汪汪地说有人占她便宜,摸了她的屁股。

我听了怒火中烧,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摸我“贴子”的圆屁股。我瞪着眼珠子问她:“人在哪儿呢?”

她哭哭啼啼地说:“在前柜那儿。”

我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迅速出了房门,向着前柜跑去,小老黑和几个朋友随后跟了出来。

春桃指指柜台前背对着我们站着的一个男子,说:“就是他。”

我怒不可遏,急不可待地疾冲过去,从后面拍拍那人的肩膀,他一回头,我的右拳猛地捅了过去。那人猝不及防吃了我一记猛拳,踉踉跄跄往后倒退,退了好几步才稳住了身子。他稳住身形之后,抬头摸了摸由鼻孔里窜冒出来的两股鲜血,右手插进腰部,掏出了一把弹簧刀,熟练地一甩手腕,弹簧刀发出一声清脆声响,现出明晃晃的刀锋。

他右紧握着刀柄,摇摇晃晃朝着我刺过来,眼看就要刺到我了,站在我旁侧的春桃猛地冲了过来,双手把我用力一推,那人便刺了个空。我随即飞起一脚,把他踢翻在地,他手里的匕首也掉在了地上。我顺手从地上捡起匕首,照着他的大腿狠狠扎了下去,那人发出一声尖利的嘶嚎声。

扎了人我就跑,我拉着春桃的手腕跑出了KTV的大门。我听到夜莺经理杨洪在我身后大声吆喊:“你站住,不许跑,出了人命算谁的!”杨经理后来喊的啥我没听清楚,我拉着春桃拼了命地跑,一直跑回了出租房。

春桃很害怕,张着大嘴喘着粗气盯着我问:“哥,那人会不会死?”

我说:“我扎了他大腿,又没扎他胸口,他咋会死?”

她使劲儿咽了一口唾沫,说:“咱们跑吧!”

我说:“往哪里跑?”

她说:“北镇,那是我老家,没人住。”

我说:“行,咱们这就走。”我们匆匆收拾了一些行李,连夜去了春桃的老家。

警察逮到我之后,刑警队审问了我一天一夜,最后把我投进了金城看守所。刑警队员把我提到看守所的犯人交接处,刑警队长刘晓峰盯着蹲在地上的我说:“钱龙,你就等着吧!进去以后会有人收拾你的。”

我低头不语,这个时候我能说啥啊,我就像是摆在案板上的肉,他们愿意怎么割就怎么割吧。看守所负责登记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所长,老所长一边做笔录一边询问着我一些相关的问题。我报了自己的住址和姓名之后,老所长听了脸上显现出惊讶的神色,盯着我问道:“你是钱家庄的?”我点点头。他暗暗嘟囔了一句:“论起来,我们还是亲戚呢!”

亲戚?我瞪大眼睛盯着老所长,脸上浮现出惊喜的表情。那一刻我着看他就像是天降救星,心里坦然了不少。

后来我知道,这个老所长叫李文昭,老家是李家庄子村。李家庄子村与钱家庄毗邻,李文昭论行排辈还得管我叫“小舅”。

李文昭与刘晓峰做好了交接记录,站起身看着我说道:“走吧!我把你送进去!”我慌忙跟着李文昭踏进了那道黑木门。刘晓峰和他的同事站在交接室并没急着离开,看着我的背影暗暗说了一句:“这小子,还真有点儿傻福!”他这句话虽然声音不高,但我听得很清楚。

监管所长拉开厚铁门发出的嘎吱声,就像是把我带到了十八层地狱。我第一眼看到里面的情景不免有些忐忑,廊道、顶棚、大炕,与我昨夜梦中的情节基本一致。想到那个梦,我开始局促不安起来,难道我来这里真的是命中注定?我又打量着炕头上那些规规矩矩坐着的脸色煞白、脑袋溜光的囚犯,心里有了些胆怵。我听刑警队的人说过,来到这里面,必须先过牢头的杀威棒。

李文昭趴在小窗上,冲着监室内声色俱厉地说:“我告诉你们啊!谁都不许打他,不然我饶不了你们啊!”听着他这句关照,我心里感激不已。我想我是走了狗屎运了。可能不用过“杀威棒”这一关了。

通铺上坐着的一个小眼秃头的年轻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与众人面对面坐着,看上去身份有些特殊。我第一时间认定他是这里的领班,也就是所谓的牢头。后来我知道这个汉子叫何沈。念叨着他的名字,我觉得挺富戏剧性。我是乾隆,他是和珅,他应该听我的话才对啊!

后来我听说,何沈是因为“交通肇事”进来的,听说他开着轿车撞了另外一辆轿车,他没啥事儿,而对方车里坐着的四个人当场死亡。

何沈当时并没为难我,反而和颜悦色地把我叫到他身边坐下,眨巴着一双透着犀光的眼睛问道:“兄弟,犯啥事了?”

“捅人了。”我回道。

何沈对这个话题似乎挺感兴趣,朝着我伸了伸大拇指:“真汉子。”

实际上,我只过了很短一段时间的舒坦日子,噩梦马上就要开始了。下午五点钟的时候,室外走廊传出一声拖着长音地吆喊:“开饭了——”一个呲着两颗铝合金门牙的家伙迅速下了炕,抄起一个大铁桶贴着铁门里侧一放,随即拉开一个离地一尺多高的小铁门,喊了一声:“来啦!”

这个看上去带着几分呆傻的犯人有个绰号——卷刃。卷刃是盗窃摩托车进来的,是个“蠢贼”。这小子在人家的蔬菜大棚门口偷了一辆三轮摩托车,由于没有车钥匙打不着火,他便推着三轮车跑,还没出跑农业园区就被人家堵住了。这也是后来我听别人说的。大家之所以都称呼他为卷刃,是因为他嘴里那两颗铝合金大门牙。那两颗门牙或是因了啃骨头的缘故,尖端部分弯曲外翘,就像是菜刀卷了刀刃,所以大家便形象的称呼他为“卷刃”。

卷刃接着从门外伸进来的一根塑料胶皮管,先将水桶注满热水。外面又传来一声大喊:“几个人?”

“十七个!”卷刃大声回了一声,少许,又忽然改口,“不对不对,刚来了一个,十八个!”随即将一个红色塑料桶放到小窗底下。紧接着传来他高亢的点数声,“一对,两对……”

卷刃忙着收饭的时隙,何沈趴在小窗口上与外面走廊里送饭的劳改犯们轻声嘀咕着什么,听上去貌似在讨价还价。

“有泡吗?”何沈低声问。

送水的劳改犯回道:“有。”

何沈问:“什么价?”

送水的劳改犯伸出一根指头晃了晃。何沈面露难色,又轻问:“老客户了,能否便宜些?”那人摇摇头。

何沈便不再犹豫,从炕席底下抽出一支“红卷”递到他手里,那人随即给了他一支“白卷”。“红卷”是百元大钞卷起来的圆筒,“白卷”是烟卷。这里面怎么会有百元大钞呢?我后来才搞明白,囚犯们的家属探监送衣物,把钱缝在衣缝里,以此传递进来的。

负责送饭的劳改犯推着饭食车去了下一间牢室,冗长的走廊传来他们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囚室内的劳改犯端着塑料小盆,早就沿着炕边排好了长队形。卷刃咧着嘴呲着两颗卷了刃的门牙站在水桶边,手里握着塑料水瓢准备分水。犯人们排队打饭也有规矩,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站队排列,老犯站在靠前的位置,新犯们自然站在后面,这是看守所里的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每个人都奉为圭臬。

我刚来到这里不到一个小时,并不知道这里面的规矩,也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哪个位置,手里提着新发的塑料小盆,眨巴着眼睛盯着炕上坐着的何沈,征求他的意见。可他并没看我,正自顾忙着掀开炕席藏着那颗刚刚买来的烟卷。

我见何沈不搭理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塑料盆摆放在了最前面的位置。我的举止早就被何沈看在眼里,他的脸上忽然掠过一丝不悦的神情。

卷刃举着水瓢将要分水的当隙,何沈故意轻咳一声:“卷刃,这饭你知道该怎么分。”卷刃愣了愣神儿,似乎明白了老大的意思,舀起一瓢水倒在了第二个塑料盆里,又将后面的盆子依次舀完,这才提着水桶走到前面,将水桶里剩下的那点儿水,连同泛着白渣滓的水垢一同倒进最前面摆放的塑料盆里。

谁都知道,那个盆子是我的。

我瞅着盆子里泛着残渣的那点儿剩水不露声色。此时,所有的囚犯都在走廊过道里一字儿排开,以炕沿儿当饭桌,蹲着身子开始吃饭。呱唧呱唧的吃饭声充斥着整座监室。我也学着他们的样子蹲下身子,刚把手里的一个残缺不全的小馒头填到嘴巴里,卷刃突然在我尻子上踢了一脚:“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规矩?到后面吃去!”

我忙站起身子,端着盆子向队尾走去。队尾的最后一个犯人已经紧贴着玻璃厕所边沿儿,根本就没有多余的空闲位置。我端着水盆攥着馒头站在那里拨楞着脑袋四处打量,足足五分钟都没找到吃饭的地儿。而这个时候,有的囚犯已经吃完了,正把空盆摆进墙龛。

有个五十岁左右的小老头蹲身挪到我身边,操着一口浓重的南方口音说道:“兄弟,你若是不饿,把馒头给我吃了吧?”

当时我几乎不假思索,将馒头往他面前一伸:“喏!拿去!”

小老头一把夺过馒头,狠狠啃了一口,说了一句:“谢谢唠!”转身走开了。他边走边将馒头贪婪地塞进嘴巴,塑料盆还没放下,一个馒头已经被他囫囵吞了下去。

坐在前面的何沈突然大声说道:“咱们这里有人学雷锋,看来是不饿啊!卷刃,从明天开始,那些不饿的人每顿饭分一个馒头,把馒头省下来给饿的人吃!”

“知道了,大哥!”卷刃应着,扭头瞟了我一眼。

玻璃厕所上方的墙上高挂着一台二十一英寸的彩色电视机,它算得上是给囚犯们提供精神食粮的唯一来源。不过那玩意不能任由囚犯们自由调台,遥控器都握在所长手里。每天晚上七点所长会准时把电视机打开,荧屏上会播放《新闻联播》,某某地方地震了,某某领导亲临现场视察了;伊拉克打科威特了,美国出救兵援战了等等,诸如此类,一直到那个端庄的女主持人说一声“各位观众晚上好,《新闻联播》播放完了,谢谢收看”。

我坐在炕席上高昂着脖子看电视,身边坐着晚饭时跟我要馒头吃的那个小老头,他也高昂着脖颈看电视。然而,他的一个举动让我倍感诧异。只见他,右手不断探进裤裆,扣扣搜搜好一阵子,将手抽出来,再悄悄填进嘴巴,随后下颚慢慢悠悠地蠕动着,举止鬼鬼祟祟。我忍不住抬起胳膊肘捣了捣他,轻问:“你吃啥呢?”

他神秘兮兮地笑笑,嘴巴贴着我的耳朵轻轻说道:“夜宵!”随即手掌朝着我一伸,“你也来一口?”

我低头看,见他的掌心摊着一堆细碎的馒头沫沫。我摇了摇头:“不吃。”我知道,这是我给他的两个馒头,当时他狼吞虎咽的吃了一个,而另一个却藏在裤裆里当做夜宵吃。由此可见,小老头是个很有品位的人,待在这里,还忘不了吃宵夜。南方人都很讲究。

电视上的新闻联播播放完了,画面一跳,既而是地方台无休无止的广告。一直看到九点,电视荧屏突然黑屏,外面蓦然传来一声紧促的哨响,紧接着一个声音高喊起来:“熄灯!”所有打坐的囚犯都迅速起身,手脚麻利地在大炕上铺被褥。我也学着他们的样子在炕铺最后面挤了个位置铺展被褥。

那个位置很窄,褥子根本铺展不开。我依然挤了个一尺来宽的地方和衣倒了下去,一侧是冰冷的厕所墙壁,另一侧是晚饭时跟我要馒头的蛮子老头。蛮子老头很霸道,欺负我是刚来的新犯,他四脚朝天地躺着,根本就不想给我留地方。当时我就寻思,刚才我还给了你两个馒头,这个人怎么这么无情呢?没办法,我只能在那处狭小的空间里笔直地侧躺着,身子一动都不能动,两侧就像是夹了两块坚硬的夹板。

监室内并没有熄灯,顶棚的两盏白炽灯依然亮着,把狭长的监室照得恍若白昼。我半眯着眼睛蜷缩在被窝里,眼前满满地晃动着一幅幅动感的广告画面,耳边回旋着各种各样的广告词儿。诸如:今年过节不收礼啊!收礼还收脑白金……抑或是:喝了哇哈哈,吃饭就是香……还有:咋啦?被水煮啦?

我躺在大通铺上,扯着被子紧紧蒙住脑袋,以此挡开被窝外面刺目的电灯光照。在外面的时候,关灯睡觉已经习以为常,如今突然睡在刺目的炽光灯下,我有些不习惯。然而,这床破旧的薄被并遮挡不了什么光线。映着被窝外面的光照,蓄在被裱里的棉絮看得非常清晰,零零星星的棉絮就像是点缀在秋空的几朵稀疏的黑云,看上去黑乎乎烂糟糟的。被窝里超级难闻的霉臭味儿刺得我鼻孔发痒,喉咙深处像是堵了一团狗屎,咽也咽不下,吐又吐不出来,那种感觉极其难受。然而我依然强忍着憋在被窝里,我平生第一次发觉自己还有这么大的忍耐力。

我透过被缝偷偷向外打量,见两个囚犯并排着规规矩矩地站在囚室走廊里,身子笔挺,站着军姿。我当时并不知道他们站在那里做什么。后来我才知道,这叫“值班”,专门看守睡觉的犯人。值班也有规矩,两个人为一组,每组站三个小时,一宿需要轮换三拨值班的。我暗暗窃笑,这些囚犯还用看?难不成还会有人逃跑?谁能跑得了呢?这里天罗地网,连只苍蝇都飞不进来。

刚开始囚室内非常安静,静得都能听到掉到地上的钢针声。过了一阵子,南腔北调的呼噜声此起彼伏。我根本睡不着,蜷缩在臭烘烘的被窝里琢磨着事情。这个时候,我听到轻微的一声喊:“卷刃。”

喊这一声的是何沈,我能听得出他的声音。卷刃轻轻应了一声,悄悄从被窝里爬起身子,随手扯过一件绿棉袄披在身上,穿鞋下地。行举鬼鬼祟祟,像贼一样。看着他的如此举止,我能联想到他偷人家三轮摩托车的样子。

何沈先是警觉地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摄像头,掀开炕席,从炕席底下抽出一颗皱巴巴的过滤嘴香烟,随即对地上站着的卷刃说道:“搓火,点泡儿……”他这一套动作流畅利索,看上去很有经验。

卷刃爽爽轻应一声,走到墙根儿坐下,神情警觉地抬头瞅了瞅头顶上的摄像头,随即扯下了披在身上的绿棉袄,翻找到一个衣角,从一个开线的缝口处撕出一团崭新的棉花,双手不断地揉扯着,直到把那团棉絮撕扯得松松软软,又捋成一个舒展的长方形的形状,于水泥炕沿上铺展开来。

他从炕席上折下一根席梗放在棉花里,又由墙龛处拿起一袋洗衣粉,在那团棉花上倒上些许洗衣粉粉末,再用指头仔细认真摊平了,将棉花卷成了长条状。他弯腰从地上拿起一个千层底布鞋,将手掌插进鞋洞,摆好架势,深吸一口气,咬着牙在棉团上不断揉搓起来。卷刃面红耳赤,一鼓作气,千层底在棉团上迅速地摩擦着,过了一会儿,他感觉火候到了,慌忙停止了手里的搓动,迅速扔了鞋子,将炕沿上的棉花抓在手里,捏住两端猛地扯开,同时嘴巴不断朝着它吹气。那团棉花竟然窜出了青烟,并燃起了红红的火头。

我看得目瞪口呆,对卷刃的壮举暗暗叫绝。不得不说,这帮人是绝对的天才,这份聪明才智可圈可点。“搓棉取火”看上去简单,其实实际操作并非易事,扯棉的松软度、撒洗衣粉的多少,以及搓棉的时间和火候都掌控得恰到好处,所以生手做起来十有八九以失败告终,而卷刃干这个却是行家里手,把把必着。卷刃得意地吹着冒着烟的棉火,看着何沈语气低沉却带着得意地说:“老大,着了!”

何沈拿着冒烟的棉花和烟卷跑进了卫生间。卫生间全是用透明玻璃镶嵌而成,所以里面的情形看得很清楚。一会儿的工夫,玻璃里面飘出了丝丝袅袅的烟雾。何沈抽了几口烟从厕所走了出来,卷刃随后跑了进去;卷刃出来了,蛮子老头又进去了,以此为序,监室内的每个瘾君子都过足了烟瘾。何沈走到炕边拍拍我一直蒙在被窝里的脑袋,轻声说:“你也去抽一口。”听上去像是命令。

“我不会。”我说。

“不会也得抽。”

“我……”我有些犹豫。我读过监规,监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囚犯抽烟。

他照着我的脑袋拍了一巴掌:“怎么?你不抽?难道想‘点炮’?”(点炮:行话,其意为向看管所长打报告)他的双目透出一股犀光。

“我哪是那样的人,我抽!”我爬起身子,猫腰跑进了卫生间。不得不承认,我也是个瘾君子,但那一刻我真的不想抽烟,根本就没有“吹泡”的欲望。为了证明我不会“点炮”,我想我还是抽一口为妙,如此我就和他们沆瀣一气,成为一帮一派。

后来我才知道,囚室内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到“吹泡”的优待,只有牢头信得过的几个兄弟才能有这个特别待遇。而我只是个新来的囚犯,论资历并没有吹泡的资格,何沈之所以免了我的杀威棒,而且能让我吸到代表着权利和威望的烟卷,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那个送我进囚室的老所长李文昭。

作者,刘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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