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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的qq签名】东路将争论沦为骂战,孔翰林口吐芬芳。怪不得被冯公弟子骂成狗。

时间:2023-03-13 02:27:4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近小品艺术家孔翰林批评国足“赚得多、进球少、丢脸”后,引发了关于国足的热闹争论,除了球员彭小婷等,他自称是“中国最懂球的人”,并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当然,一开始并没有止步于《论战》。例如,东路多次炮轰孔翰林,说:“不懂球的球盟,你批评屁。”。”。你们小品演员从洞里出来就给面子了吗?你们不爱足球,不投资足球,不喜欢和翻滚的“云云——”此时,东路虽然语言尖刻,但也算是停留在“君子纠纷”的水平上。

当然,在东路的直播间里,多年来他的“九九香香”的神功已经被粉丝熟知。

举个例子,东路把嘴里的“球盲”、“二极管”粉丝叫成一只“狗”——“狗”,其他很多狗跟着叫,但这些狗不知道为什么叫,在叫什么。“。

但是,当《冯工大传》突然插入《亮点》——,即孔翰林展示收藏了20年的国足,投入韩日世界杯的签名足球时,有人指出上面的国脚签名是假的,孔翰林确实显得很尴尬。

但是之后,前足球守门员顾秋良表示:“龚老师热爱中国足球,所以我会送他一副签名手套。”龚翰林表示,将共同开发视频,道歉,为中国足球努力——。这个小小的尴尬插曲也取得了好结果。

但是东路嗅觉灵敏,闻风而动,从不放过任何反击批评家的机会,他首先这样嘲讽孔翰林。

“你竟然嚷嚷这件事,生鲜把世界杯功勋国脚改成了“省”。但是假签名也是假签名,——和“假粉丝”很相配。

近十几年来,这位“喜剧表演艺术家”是不是最具讽刺和滑稽效果的“小品”。

——事实上,在这次国发假签名足球事件中,孔翰林作为收藏家和展示者,可能看起来很尴尬,但仅此而已!

毕竟,孔翰林不是伪造的始作俑者。真正生气的是伪造签名的人吧?孔翰林也是受害者,怎么会在东路口成为“假签名和假粉丝绝配”?

事实上,不久后,《东方体育报》报道说,当时很多国发签名很忙,等不到原罪。因为大多数国足,比如前国足组医生等都模仿签名——,所以真正需要被创峰指出的应该是伪造签名者,而不是受害者的孔寒林吧?(*译者注:译者注:译者注:译者注:译者注:译者注:译者注)

更有趣的是,后来翻了东路出道时写的报道区楚梁的一篇文章,碰巧文章标题中的“具秋梁”也印成了“吴秋梁”——,东路在3月19日凌晨匆忙印刷。

这句话当然可靠。只是,主要责任在后方,但文章发表一般要经过记者本人的检查,显然东路并不是完全没有责任,东路其实也应该因此有点尴尬,不是吗?

然而,董路在这篇回答的文本中,甚至用骂人的话来解释龚翰林伪造签名舞会的收藏:

东路这样说。“退一万步说,就算我写稿打字是吴秋良,也不会比签一个拿着“吴秋良”字样的足球傻。

“黑子们这次达到了高潮,和伪球迷、假签名很般配,有点意思……你们丫头看不起我的人注定要在羡慕中度过余生。我知道那很痛苦。便宜!”

——事实上,

世上之人,各过各的,各活各的,董路先生活得再风光,也都不过是一辈子,“球盲和二极管”的我们,再不懂球,也一样是活一辈子,相信没有人会因为董路活得如此风生水起,从而让自己痛苦吧?如果有这样的人,才真正是脑子进水的“二极管”了!

除了我们自己,我们的家人,我们的爱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世界——真的没有哪个自认多么伟大的人,可以会让我们的人生感觉到痛苦吧?因为,只有我们爱的人,才会让我们真正痛苦!其他别的人或物,你配吗?

而作为公众人物,本身就要注意其言行,毕竟这会对社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争论问题本身,各自观点如何,这没有任何问题——“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对董路这样的所谓“最懂球的人”,如此,也对其眼中的“球盲、二极管”如此,全都适用,只要各自的表达能遵守法规和公序良俗!

但是,像董路这样,竟开始对一个比他年龄大的老人、长者,且还是人民委员的巩汉林,从论战升级到令人恶心的骂战时,显然,不仅仅是他的那张大嘴变了味,而是这个争论本身就彻底变了味:说严重点,这就等于辱骂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开始沦为违法行为了吧?

其实,在董路发这段话之前,因其怒怼了嘲讽国足的冯巩,称冯巩上春晚的段子是抄袭;小品演员没有掌声要掌声,还要人在下面引领掌声;小品水平越来越低云云——虽然冯巩方面只以“不认识董路,段子是来源生活”进行回应,但此后,冯巩的弟子曹随风的一个小段子,也引发了不同看法:

在这个小段子里,当被问到“董路是谁”时,曹随风说“不知道。可不敢问我,我怕狗咬我啊!”——也有人认为冯巩弟子这不有点层次低了,也涉嫌骂人了吧?

可是,如果你一直关注董路此人,特别是在其直播间里,像他问候他人家人之类的“口吐芬芳”,也是时有发生,而现在,董路对巩汉林开始使用了“傻X”的骂人字眼时,其实再看曹随风的“层次低”,似乎也有了可以原谅的理由了吧?

当然,我们一是建议“不能狗咬了你,你也反咬狗一口”——何必跟狗一般见识,将自己等同于狗呢?

二是对于咬人的恶狗,还是要还击的,当然要用正当的程序依法进行,比如,董路本人就表示过要起诉骂他的人,那么,巩汉林先生对于骂他“傻X”的人,当然也可以学习董路的“起诉”手法吧?

若将论战沦落为了骂战,则这样的公共讨论、辩论,就会变得毫无意义了——这显然更多是黔驴技穷者的一种无奈之举了!显然,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才会是最后和永远的胜者!【原创评论:瑜说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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