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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为什么又叫“鬼节”

时间:2023-03-14 02:52: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鬼节”的正式名称应该叫“中元节”,是道教、佛教、儒家思想三大信仰体系集中展示的中国传统节日。

道教的《修行记》中说:“七月中元日,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道士于是日夜诵经”。而佛教则在农历七月十五日举行“盂兰法会”,依照《盂兰盆经》所示,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以报父母生养之恩云云。儒家则在这天一定要祭祖。

不管是道教、佛教还是儒家思想,虽然祭祀方法不同,但是这个节日主要是围绕鬼魂设置的,相当于是一个安魂的节日,所以,三种思想中的各种仪式都以此位中心。

“鬼节”的来历,据说最早应该是出自佛教。《颜氏家训·终制篇》中写道:“若报罔极之德,霜露之非,有时斋供,及七月半盂兰盆,望于汝也。”可见当时南北朝已经有过七月半的的节日了。不过这段话里,所说的“有时斋供”与“七月半盂兰盆”分成两件事,大概是“斋供”祭祀亲人,使祖先不至于在阴间受到冻饿;而“盂兰盆会”则是借助佛的“法力”,祈求诸佛解脱死去亲人在阴间的痛苦,即超度的意思。由此可以看出此时的七月中旬的中元节,虽然有一定的祭祖风俗,但是还未形成一定的仪式,这个节日更多的是为了供佛。

道教的中元节是一个以祈求免罪为主的节日。道教将正月到六月称之为“天官”,七月到十二月称之为“地官”,将正月十五称作“上元”,七月十五称为“中元”,又将十月十五日列为“后元”,称作“水官”。北魏时期的道士寇谦之将三元分别附会为三个神人,说一个名叫陈子祷的人与龙王的三女儿结为夫妇,分别于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和十月十五日生下了天官、地官、水官三兄弟,他们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受到敕封,称之为“三元大帝”,分别掌管赐福、赦罪、解厄三件事,并在世间建三官庙供人朝拜。

与道教里中元节的“赦罪”相似,佛教里在中元节举行的“盂兰盆会”,也是为了死去的亡人解脱苦难的。按照《佛祖统纪》中记载,“盂兰盆会”始于梁武帝时期。《燕京岁时记》中引用《释氏要览》的说法:“盂兰盆乃天竺国语,犹华言解倒悬也。”所谓“倒悬”,其实说的是堕落于“饿鬼道”的鬼魂,倒挂受苦的意思,“解倒悬”则是解除倒悬的痛苦。

《盂兰盆经》里讲到,目连修成罗汉后,用天眼看见他的死去的母亲生活在恶鬼之中,于是他送饭给母亲吃,但饭未入口便化成火炭。目连只好跑去请求佛祖帮忙,佛祖给他出主意:“当须十方众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脱”。并且要目连在七月十五僧自恣时,“当为七世父母乃现在父母厄难中者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烛,床敷卧具,尽世甘味,以荐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目连只好听从佛祖的说法,如法设供,母亲才脱离饿鬼之道。目连救出了母亲,建议佛祖:“未来世佛弟子行孝顺者,亦应奉盂兰盆供养。”佛祖回答“大善”,从此后世传为一切孝顺子孙都应该作“盂兰盆会”,诵经施食,俗称“放焰口”,成为佛教徒追荐祖先的常例。

其实目连救母亲于饿鬼道的传说,以至于衍生出“盂兰盆会”祭祖的风俗,都在说明佛教中国化的演变,佛教徒在推行“盂兰盆会”的过程中,已经掺杂本土儒家孝道观念,这也为后世的七月半以祭祀祖先替代供佛提供了可能。所以唐代时,寺院设“盂兰盆会”更成风气。

《岁华纪丽》里面写道,中原地区,“释氏盂兰盆盛于此日”。唐代宗非常好佛,王缙当宰相的时候,曾经在七月十五于宫内道场设盂兰盆,装饰的都是珍贵的黄金翠玉,耗资数十万,又设置高祖以下的七个皇帝的神座,备有幡节龙伞衣裳之制,上面分别书各个皇帝的名号在幡上,从宫中抬往寺院陈列,排开仪仗,百僚分官阶,排列于光顺门等候。幡花鼓舞,近呼道路,成为每年中元节的一大景观。

到了宋代,“中元节”正式定型,成为糅合了道教、佛教和儒家思想以及民间信仰等多种因素,以祭祀祖先,追荐亡灵为主要内容的传统节日。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都城的中元节,在节日前几日,市井就开始卖冥器靴鞋、幞头帽子、金犀假带、五彩衣服等等以及印卖尊胜目连经商品。“又以竹竿斫成三脚,高三五尺,上织灯窝之状,谓之盂兰盆,挂目连搭衣服冥钱在上焚之。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搬《目连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者增倍”;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七也记载:“故都残暑,不过七月中旬。俗以望日具素馔享先,组竹作盆盎状,贮纸钱,承以一竹焚之......今人以是日祀祖,通行南北”。

节日中,人们都以素食供养祖先,自己也多吃素食。《武林旧事》中记载,祭祀祖先依照惯例应该用新米、新酱、冥衣、时果、彩缎、面棋,有的则要用“麻谷窠儿者”,寓意未报“秋成之意”;鸡冠花供养祖先,称之为“洗手花”。除了家祭祀祖先外,城外如果有新坟的人家,则照例要出城拜扫。

寺庙宫观在这一天也要普作法事,设置道坛祭奠亡灵。有钱人还要请僧人到家里,“于家设醮,饭僧荐悼”。寺庙设“盂兰盆会”时,也要举行放灯,以照亮阴间,度出幽冥深处的鬼魂。宫廷也举行放灯活动,同时政府也对僧侣放松管制。此日“一应大小僧尼寺院设斋解制,谓之‘法岁同圆之日’。自解制后,禅教僧尼,从便给假起单,或行脚、或归受业,皆所不拘”。

明清时期,“中元节”一如前朝,寺庙照样举行“盂兰盆会”,普通百姓则祭祖上坟。《帝京景物略》中写道京师,“上坟如清明时”,人们“或制小袋以往祭。甫讫,辄于墓次掏促织,满袋则喜,秫竿肩之以归。”不过南北风俗还是有些许不同,在南方,中元节除了祭祖以外,还要祭祀孤魂野鬼。谢肇浙的《五杂俎》中写道:“闽人最重中元节,家设先人牌位,祭而燎楮陌。女家具父母衣冠祀笏之类,笼之纱,谓之纱箱,送父母家,是夜具斋馄饨楮钱,延坐于市,祝祀捂住鬼神,谓之施食。”

除了祭祖,另一项最重要的娱乐活动,便是放河灯。此时的放灯比宋代更有娱乐气息,少了鬼气,多了人气。陆启浤《北京岁华记》中记载:“中元节前,上家如清明,各寺设盂兰盆会,以长椿寺为盛。晦日,谓是地藏佛诞,供香烛于地,积水潭,泡子湖各有水灯。”《帝京景物略》中记述中元节:“岁中元夜,盂兰盆会,寺寺僧集,放灯莲花中,谓灯花,谓花灯。酒人水嬉,漫烟火作凫雁龟鱼,水火激射,至萎花焦叶。是夕,梵吹鼓铙,与燕歌弦管,沉沉昧旦。”

中元节的时间,正好是一年中暑气未能全消,秋风乍起的时节,当经过一天的闷热,夕阳西下,城内外的各处水面上亮起一盏盏随波荡漾的荷花灯,千盏万盏,灿烂如群星,使得明清的北京城少了庄严肃穆,多了亲民可爱,虽然祭祖依然是主要活动,宗教中超度地狱亡灵还在照例举行,可是对于普通人来讲,已经没有恐怖的死亡气息,而是聚会玩乐的生活景象。甚至连饮食上都有各种寓意。譬如广州,“以龙眼花果相馈遗,曰‘结缘’。而在北京,则是“吃鲥鱼,为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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