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保证人1 : 保证人2: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保证人3: 身份证号: 住址:鉴于条款: 乙方因经营所需,资金紧缺,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一定金额的循环借款额度。为明确借款的金额、期限、利息等具体内容,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有关借款及还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借款额度的内容
1、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
2、最高借款额度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甲、乙双方商定,但各种方式授信的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 最高借款总额度项下具体业务期限的起始日期须在额度期限内,终止日期是否在额度期限内以具体《借据》(附件
2)的约定为准。
第二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 借款额度的使用必须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乙方出具《借据》等相关手续。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仅能用于向供应商XX公司采购XX主货物,包括e、ad、d、ac所用,不得挪做他用
第三条 借款额度的发放
1、每次甲方支付借款前,乙方必需以邮件的方式详细描述借款金额、用途、供应商的名称、收款账户、采购货物的名称、单价、金额等情况。甲方放款后,乙方必须将《借据》《监管物监管通知书》(附件
1)的原件在三个工作日内以快递的形式寄送至甲方。
2、鉴于乙方只接受公司账户的收付款,现乙方要求甲方的每一笔借款的收支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进行汇入汇出,因此,甲方委托公司对乙方的每一次借款进行委托支付,并对还款进行托收,账户明细见下: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3、乙方的收款账户明细见下: 户
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 支行 账
号: 上述账户收到第2条条款中甲方委托的公司账户支付的款项即视为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乙方应立即出具收到相应借款金额的收款收据给甲方。 利息的计算方法及结算时间:
(一)利息的计算方法
1、借款期限≥3天的,每天利息万分之七,每天为一个计息周期;
2、借款期限;3天,按照甲方拨付的借款总额全额计息,每笔借款最低收取三天的利息,利息借款总额0。
3、乙方收取借款之日即是计息开始之日(以银行记录为准),借款时间在三天以上的,以实际欠款余额为基数按天计息,当天所还部分借款可在
第二天中抵减利息,以此类推!
(二) 利息的结算时间
1、甲方每天与乙方指定人员核对当天产生的利息,并将当天产生的利息金额以及欠款余额以短信的形式或邮件的方式告知。
2、借款期限在7天以内的,乙方必须在单笔借款结清前,将所产生的借款利息直接偿还至甲方的指定收款帐户内;借款期限超出7天的,乙方必须在每周一,向甲方结算前七天 所产生的借款利息。
3、乙方支付本合同借款的利息应汇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为: (户名: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 文件往来电子邮箱确认:
1、乙方Ea地址:
2、甲方Ea地址: 乙方以上指定Ea地址发出的所有邮件,均视为乙方之意思表示,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货物质押
1、乙方使用每笔借款采购回的所有货物(详见《监管物监管通知书》)做为每笔借款的担保,必须全部质押给甲方,质押物自甲乙双方向监管方送达《监管物监管通知书》时交付甲方,甲方对该货物享有质权。
2、甲方对乙方所质押的货物只承担保管义务,不负责销售与跌价风险,乙方必须在借款之日起30天内偿还完所有借款,如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完借款,则甲方有权对质押货物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格50%的价格自行进行销售处理,风险金不予退还,处理价值按照货物销售发票为准,如遇货物滞销或者掉价时,甲方则有权向乙方追讨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