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通讯员郑文伟佳经济新闻记者杜永英)7月27日宣布,南京国家协调公社将以加税的方式向金陵海关驻新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一票进口货物,通过海关审查后将立即释放。这是该企业本月在《银官报》关税保证书新模式后申报的第7份摘要纳税申报书。
近年来,为了推进海关总署服务中小企业、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创新事业要求,南京海关一直在努力推进税收担保方式创新,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中银保险江苏公司一直在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寻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的新途径,共同愿望是三方“一拍即合”结合过去的工作经验,银、管、保、邦瞄准了银行信用额度不足或保证金不足的通关企业。“这些企业规模不大,但增长性很强,对企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中银保险江苏副总裁杨振华介绍。根据海关总署担保多样化政策,三方多次审查谈判,产生了《银公报》关税保证书的新模式。银行通过引入保险公司的履约担保保险,通过增订上述海关企业,降低企业向银行开立保证书所需的担保担保条件和业务保证金,企业增加信函,向海关开立总征税保证书进行申报。
根据《银官报》的新模式特点,南京海关隶属金陵海关和南京市商务局,实施了第一个目标客户——南京国调化学有限公司。该企业是南京市当地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进出口额不断增加,每个月相应的增值税关税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资金压力。这家企业在得知《银官报》关税保证书的新模式后表示非常欢迎。7月4日,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印发了《银官报》关税保证书,并通过该保证书成功向南京海关关税处申请了汇总纳税申报。截至7月19日,该企业陆续进行了5次汇总征税通关,货物价值总计超过411.5万韩元。
“《银官报》有助于解决信用限额不足的问题,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成本。这种政策我们欢迎。”该企业关务负责人罗云说,新模式可以获得无担保申请保证书,保证书处理时间很快。同时,使用汇总征税模型申报后,通关时间大大缩短,企业支付税金的工作从分散转移到集中,可以节省企业的工作量。金陵海关驻新生事务处通关科岳云峰科长对记者说,在综合纳税申报书被释放之前,不必纳税。企业表示:只要在下个月第5天结束前完成纳税汇总支付,企业就等于得到了《银官报》和汇总纳税双重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