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登海北京报道
7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根据房地产税实施细则,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个人所有非商业用房地产免征房产税。房产税按房地产的原始价值一次性扣除20%,然后计算残值缴纳。房地产税按年计算,按季度征收,纳税人必须在季度末15天内申报税金。
这一消息的公开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部分网友解释说,陕西省将征收房地产税,这是房地产市长/市场调控的另一个重大信号。
《中国经营报》记者早在2017年陕西就出台了同样的政策文件,但指出2017年的政策文件有效期为5年,此次政策应在2017年文件失效后重新发布。
五种类型的房地产可以免除房产税
7月20日,陕西省政府网站上公布了《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两份文件,其中《细则》明确陕西省
在征收范围方面,《细则》明确城市是市行政区(不包括建设的城市)的地区范围。县是县和城市行政区的区域范围。形成的村庄是城市行政区的地域范围。工矿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建立所建镇的工矿区。
《细则》还明确房地产税根据房地产的原始价值一次性扣除20%,然后计算残值缴纳。对纳税人不使用房地产的成本值作为计税依据,由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地产核定价格征收。
房地产税由谁负担?《细则》规定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财产权为全民所有,由经营管理机关缴纳。产权出赛的人由胜田人缴纳。产权所有人、继承人不在房地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租赁前纠纷未解决的,由物业管理人或使用人缴纳。对财产权的共有由共有人由代表缴纳,或经协商确定另外缴纳房地产税。
政策还规定,5种类型的房地产,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房地产,可以免除房地产税。由国家财政部门支付事业经费的机关自用的房地产。宗教寺院、公园、名胜古迹自用财产;个人所有非商业用房地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地产。
政策持续下去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就公布了同样的政策。
记者详细比较了两份政策文件的内容,除了个别条款表达略有不同外,其馀内容条款没有实质性变化。
但2017年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此次政策应在2017年文件失效后重新发布。
记者在2017年陕西省政府公布政策后,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据解释陕西省即将征收房地产税,这是房地产市长/市场调控的另一个重大信号。
当时陕西省财政厅通过媒体解释说,陕西省出台的房地产税实施细则根据已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的实施细则,没有出台新的房地产税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仍然是纳税人交税的困难,如果需要减税或免税,就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记者获悉,今年第一季度陕西省对受疫情影响难以缴纳税金的纳税人免除了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
(编辑:王金勇校对:眼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