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民社会局工作处理指南13
企业一次性扩展补偿申报服务指南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一次性扩展补偿申报服务指南
一、问题的名称
企业一次性扩展补偿申报服务指南
二、补贴大象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不包括深部新区)工商登记、正常经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
三、补贴条件
1.2022年6月末的雇用人数比2021年12月末的雇用人数增加。
2.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为新录用人员按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补贴标准
以2022年6月末招聘人员为例,与2021年12月末相比,按每人500韩元的标准一次性鼓励企业,同一企业奖励的上限为20万韩元。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社会保障增援详细资料;
4.新录用人员从去年12月到今年6月缴纳了社会保障缴费。
劳动合同相关信息页面复印件;
企业一次性扩大补偿批准表;
沈阳市企业新员工一览表。
六、处理过程
申报审计审查筹资
第七,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八、接收部门
申请企业工商登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31401170
和平区024-31912282
沈河区024-228898856
铁西区024-25711258
黄谷024-86267667-8103
大同区024-88509518
暖南区024-24212133
乌洪区024-25321519
苏家屯区024-89810799
沈北新区024-89715700
辽中区024-87801778
法库县024-87103709
江平县024-87340902
新民市024-87853259
经济技术开发区024-25371739
X.政策依据
1.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应对传染病影响扶持企业加快复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沈定发号[2022] 6号)
2.关于印发《企业一次性扩岗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仁发[2022] 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