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2022年4月、5月养老保险经办缴费时间的通告》。
为了做好信息系统转换在线工作,2022年4月17日至5月16日的一个月内,暂停申报缴费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缴费,征收期限延迟,期间不收取滞纳金,相关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2022年4月、5月的调整
养老保险支付时间通知
为了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部署,有效实现信息系统转换,我市于2022年4、5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养老金(以下简称“职工养老金和职业养老金”)处理缴费时间进行了相应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4月17日12:00-5月16日24:00,保留缴费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缴费申报。
二、2022年4月17日12时以前未缴纳的单位、2022年4月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5月31日。缴费单位2022年5月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缴费为2022年5月17日至6月30日。征收期限延长期间不收滞纳金,相关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2022年3月及以前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从2022年5月30日开始申报缴费。
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身份参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变。
4.缴费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计划是同一缴费凭证,但尚未缴纳的,应重新开具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相关提示及支付证明上的“支付截止时间”“限税支付日期”与本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请原谅由此带来的不便。如果有问题,请打12333、12366。
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5日
资料来源:重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