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预售许可后随意更改预售批准内容的现象。
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内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最近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预购许可后,随意改变预购批准内容现象。例如,计划、消防、设计、事先预售批准不变的情况下,房间分割、合并或取消、向社会公开销售等。批准后未及时处理预售变更,导致实测和预测数据不一致,无法交付,无法进行产权登记。人防、消防、设备间等随意变更等。这些问题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正常的房地产开发销售秩序。为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持预售批准的严肃性,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规范商品房预售申报。
开发事业申请预售许可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及形象进度要求。
各开发企业要加强对来源的控制,使报告的预测图纸、房间数量、布局、用途等基本情况与施工现场情况相一致,并得到工程项目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的确认。预售许可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变。
属于装修住宅项目,应按照预购者装修标准完成样板房。获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办理各种商品房建设工程担保。
二、严格的售前变更申请条件
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设计图进行建设,不能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工程规划和建设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告计划、市中心、消防、人防等单位答复,及时变更设计图。经有关机关批准同意变更规划、设计、施工,需要申请变更预售建筑物或预售许可的,包括布景数、层数、总建筑面积、停车泊位、公共辅助服务设施规模和位置等内容,应提交规划部门批准的变更资料和图纸原件,其他变更由审查中心审查。根据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发生变化的,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集中解决库存项目变更问题。
为了解决建设销售项目中存在的变更间问题,将从7月到9月对获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梳理,集中受理商品房房地产变更及预售变更申请。
市区范围内(阳光、石臼、真楼、香河、乌龙山街)是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由于各种变化,工程建设与预售房地产不一致,预期房地产和实测房地产不一致,都在梳理范围内。
需要申请变更销售表或预售许可的人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逾期不申请和已经收到实测报告的人将不再受理。本通知书发出后,获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商品房预售楼和预售许可变更。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应立即向日照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反映(联系方式、市住房管理局住房管理科33607979256、市住房管理局面积管理科33607979273)日照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