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前媒体记者张相宇通讯员谭文华、何雪琪安)记者从海关获悉,从昨天开始,中山海关中山港海关正式启动了“第二阶段申报”改革试点。
“第二阶段宣言”改革试点成功
上午9点多,中山市中港申报有限公司申报人员在海关官员的现场指导下,使用公司电脑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第二阶段申报”模块,输入锐化、航次号码等9个信息,然后在9点43分23秒点击“申报”按钮。9点43分45秒,该公司电脑收到海关反馈,该代理商申报的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已被允许提取。从海关接到申报开始,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的许可时间。该表货物的释放也标志着“第二阶段申报”改革在中山港海关试点中取得成功。
昨天下午3点多,卫昌资本通(中山)有限公司以“薪给大邱”贸易方式,向中山海关民众概要申报了中山港进镇集成电路布局,从申报入库到允许系统审核不到3分钟,目前企业正在办理港口货物提取手续。这是中山第一票“第二阶段申报”
据悉,今年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实施进口货物汇总申报”、“第二阶段申报”、“通关模式改革完全申报”,并将“第二阶段申报”列为国家加快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的10项措施之一。拱北海关总结初期试点经验,积极推进改革试点,昨天中山市中山港、小榄港、新湾港、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了“第二阶段申报”改革试点。
参与此次改革试点的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关务主管邓健表示,如果采用“第二阶段申报”的新模式,可以通过提单信息先进行汇总申报,无需检查的货物可以直接提货。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即可。我们公司的货物可以有效地降低口岸通关时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中山港海关综合业务科长薛亮科长表示,过去企业申报进口时,一次完成105个项目的申报,所有信息通过海关验证后,才能授权提货。在“第二阶段申报”模式下,企业不需要一次性提交所有申报信息和证明,至少只需填写9个项目,汇总申报后无需检查的货物可以在海关监督车间提取。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申报书填写规范完成第二阶段“完全申报”,并办理纳税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