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网客户端北京12月5日电(记者李金磊)税收迎来新变化,这对符合条件的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
纳税数据图。中信网记者李金磊照片
发生什么事了?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根据公告,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对上一整个纳税年度内每月以相同单位计算工资、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年工资、工资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今年工资、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时,将从1月开始按每年6万元直接扣除累计扣除费用。
也就是说,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预缴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超过6万韩元的本月及年内后续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累计代扣法,对预付劳务补偿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太专业了,我不明白,课代表能解释一下吗?”很多网民看了公告后说。
谁能享受这项政策?
——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对于上个完税年度每月在同一单位扣缴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工作,代扣代缴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进行申报。(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收入(包括年度一次性奖金等各种工资收入,不扣除任何费用和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三)本纳税年度从1月起仍受雇于有关单位,获得工资收入。
比如小李,从2020年到2021年都是A单位工作人员。a部门于2020年1月~ 12月每月为小李办理全员扣押详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资收入共计54000韩元,那么小李可以在2021年应用这个公告。
纳税数据图。中新社记者殷立根照片
有什么好处?
——减轻税负
如何减轻负担?
例如,张军是A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1 ~ 12月在A单位收到工资50,000韩元,单位于2020年1 ~ 12月详细申报了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全额。
2021年,A单位1月发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4000元工资。不考虑扣除,如“三险一金”,按照原来的代扣支付方法,张军应在1月份预缴税金(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税金。因为年度结算年收入不到6万元,所以通过汇算结算可以报销150元。采用新的代扣预缴法后,小张可以从1月份开始直接扣除年初至今的扣除费6万元,不需要预缴税金,到年底也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也就是说,在一处领工资、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部分纳税人不在年度结算中纳税,但由于月收入波动大或前后下等原因,无法判断全年年收入情况,需要代扣税一个月或几个月,并在年底前申请退税。新方法以后可以避免这种麻烦。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部分工作稳定,对于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分红的基础上,优化代扣税缴纳方法,进一步减轻运营税负担。
数据表:工资单清单。中信网记者李金磊照片
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怎么办?
工资上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该怎么办?
例如,苏州是A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1 ~ 12月,A单位收到工资50000元,单位详细申报了2020年1 ~ 12月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全部金额。
2021年,A单位每月支付月薪8000元,个人按照国家标准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按照原来的代扣预缴法,小州每月要预缴税金30元。采用新的代扣代缴方法后,1-7月苏州累计收入(80007个月=56000韩元)低于6万韩元,因此没有交税。从8月开始,小张累计收入超过6万韩元,每月需要预付的税金计算如下:
8月代扣税=(80008-20008-60000)3%-0=0元
9月代扣税=(80009-20009-60000)3%-0=0元
10月代扣税=(800010-200010-60000)3%-0=0元
11月代扣税=(800011-200011-60000)3%-0=180韩元
12月代扣税=(800012-200012-60000)3%-180=180韩元
例如,扣缴义务人预计今年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本人合并多处收入后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说明,当年1月扣税前经双方确认后,可按原来的代扣预缴方法计算和预缴个人所得税。
A单位预计2021年苏州全年工资96,000元,2021年1月工资支付前和苏州确认后,根据原来的代扣支付方法,每月可以扣除30元的税金进行申报。(完成)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