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将要求执行人起草报告财产令。什么是报告财产令?
法院发出的报告财产令是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主动向执行人报告个人姓名财产情况,敦促执行人自愿履行义务的法律文书。
财产申报应包括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执行人应当在财产令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券、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收益权、知识产权等产权权利。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财产。
执行人的财产被租赁、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设定、共有权、所有权纠纷等情况下,应当一并报告。执行人的动产归第三方所有,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以第三方名义登记的,也要一并报告。
法律基础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执行人不履行根据执行通知通过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报告自收到现行和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前的财产情况。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并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