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宣传劳动模式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深化劳动模式工匠人才在创新带动发展中的主导示范作用。
一、数量和标准
(a)产生数量
2022年,市总工会新建了35家市级劳动者人才创新工作室,并重申了2020年和2021年命名的65家市级创新工作室。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可分别新建本级老母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各产业、直属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创造活动,鼓励和指导全市各企业(单位)组建老母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b)产生标准
根据全总和省总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级职工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按以下标准实施:
1.市级以上劳动模式(包括享受劳动模式待遇的人)、5月1日劳动奖章或其他工匠人才职称。
2.有年龄、技术水平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创新团队。
3.有符合本企业(单位)发展的实际创新工作目标和规范化的创新工作室工作制度。
4.有相对固定的、可以满足研究、讨论、教育等需求的场所,一般在50平方米以上。
5.有研究、讨论、教育等需要的设备设施。
6.每年至少有一个企业(单位)设立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创新成果符合企业(单位)的要求,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7.有工作室基本情况、领队情况、创新团队、工作制度、创新成果等内容介绍和展示。
市级以下的老母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可以根据上述生成标准,由各地和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二、激励措施
(一)市总工会可向市级老母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颁发牌匾、证书,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可向本级老母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颁发牌匾、证书。
(二)对新认定和重新确认的市级劳动者人才创新工作室,市总工会可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经费补助,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可对本级老母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援。
(3)优先推荐市级老母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上级老母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工作室领队获得合格推荐参加“合肥市劳动奖章”、“合肥工匠”、“合肥市劳动模范”等活动。已经获得上述荣誉的人不再重复授予。
三、申报和承认
(一)申报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向市总工会推荐了3 ~ 5个(申报资料1、2、5)。另外,还对2020年、2021年市总工会命名的革新工作室进行了重新申报确认(提交了申报资料3、4、5)。申报资料如下。
1.《合肥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2.《合肥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3.《合肥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确认申报汇总表》;
4.《合肥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确认申报表》;
5.创新工作室全景照片、创新成果等相关资料(使用汇编)。
申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市总工会劳动经济工作部(市总工会大厦东805室),停止逾期受理。电子邮件:gh3532518 @ 163.com;联系电话:63532665、63532518。
(b)审查评价。市总工会成立了审查小组,进行现场访问视察、集中审查等,对新申报和重新确认的创新工作室进行审查审查,并将初审意见提交市总工会会议的研究决定。
(c)确认。经过审查,新认定了35家市级劳动者人才创新工作室,市总工会下发文件命名。2020年、2021年命名,对目前正常发挥作用的创新工作室,市总工会发送文件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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