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圣诞节,刚刚经历“双十一”、“双十二”的你,钱包是不是又在蠕动了?
西方国家的圣诞节比国内的“双十一”更可怕。人们在“黑色星期五”(通常是感恩节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的第四个星期五)的黎明或前夕,早早地在各商场门口打开商场门的瞬间蜂拥购买打折商品。
感恩节到圣诞节以后是购买外国商品的黄金时期,各种各样的代购、海淘也迎来了最忙碌的时刻。但是,除了关注商品的真实性外,你还关心它们的合法性吗?阿信今天带来了对海外代购的亲切提示。在享受shopping的同时,请务必注意这种问题!
“黑色星期五”是囤积名牌的好时机
代购是走私吗?购买的东西要交税吗?
-解惑篇-
走私行为分为“非税走私”和“涉税走私”。“非税收走私”主要是进口或出口国家禁止或管制的物品,包括武器、毒品、文物等。这个回答不包含“免税走私”的内容。
本答案讨论的“走私”是指“涉税走私”,一般是指在进出口过程中要缴纳的关税等进出口税不缴纳或少缴纳。进出口过程中,不管逃税金额大小,都属于“走私”。但是,构成“走私罪”的死刑店是“累计逃税5万韩元以上”。
海购、代购等行为是否构成走私,取决于货物过关时,所有者或收货人是否向海关如实申报商品的种类、价格、用途等,是否能依法纳税或通过免税。(如果不申报,也不做标记,海关以申报个人自用免税品为基本标准,否则视为虚假申报。)。
美剧《绯闻女孩》中的Blair购物场景
例如,分各种情况说明。
假设:中国公民刘保山要求任何国家的朋友将某品牌的皮鞋邮寄给刘保山。
然后,根据我们常见的海上购买、代购行为,要从各种情况分析刘保山的行为是否构成走私(不构成走私的情况只有1、2、6、10 4种)。
过关的时候海关直接通过,刘冠山收到后穿皮鞋。不构成走私。
2.过关时,海关要求征收行伍关税,流口山去邮局缴纳,收到后穿皮鞋到处走。不构成走私。
包裹上写着“运动鞋”。过关的时候海关直接通过,刘冠山收到后穿皮鞋。构成走私。
包裹上写着“运动鞋”。过关时,海关要求根据运动鞋征收邮政关税,刘保山去邮局缴纳,收到后穿着皮鞋到处走。构成走私。
包裹上写着“运动鞋”。过关时海关包装检查,要求根据皮鞋征收行伍关税,刘保山去邮局缴纳,收到后穿着皮鞋到处走。构成走私未遂。
6.过关时海关直接通过。刘冠山收到后,穿着皮鞋到处走,穿着旧衣服不喜欢,所以卖给了王青岛。不构成走私。
7.过关的时候海关直接通过了,刘冠山收到后把皮鞋直接卖给了王青涛。构成走私。
8.过关时,海关要求行雨关税,流口山到邮局缴纳,流口山收到后,皮鞋直接卖给了王青岛。构成走私。
9.包裹上写着“运动鞋”。过关时海关包装检查,要求根据皮鞋征收行伍关税,刘保山到邮局缴纳,收到后将皮鞋直接卖给了王青岛。构成走私。
10.包裹上写着“皮鞋,贸易用的”。过关时,海关要求按皮鞋征收贸易关税,刘保山到海关缴纳,收到后将皮鞋直接卖给王青涛。不构成走私。
11.包裹上写着“运动鞋贸易用”。过关时,海关要求根据运动鞋征收贸易关税,刘保山到海关缴纳,收到后将皮鞋直接卖给王青涛。构成走私。
从以上若干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走私的关键点在于是否如实申报,只要在任意一项上涉及虚假申报,就属于走私行为。主要有以下两项:
1. 物品的种类、价格。不同的物品有不同的完税价格和税率,物品价格的高低决定是否在免征额度以下。(不申报的默认为免税物,或者征税额度以下。)
2. 是自用还是转售。在合理范围内的自用可以免税或者征收较低税率的行邮关税,转售则要征收税率较高的贸易关税,而且不能免税。(不申报的默认为自用。)
关于价格和完税价格,详细可以看海关总署公告2012 年第15 号。
实际执法中,以上很多被认定为走私的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很低,但不代表其是合法的。就好比偷一块钱不犯罪,但依然是违法行为。
因为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现实,海关执法是有“自由裁量权”的,也存在确实应该是自用免税过关的被认定为非自用或者超出合理数量而要求补税的情形。这时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另一个是认倒霉交钱走人。
—答疑篇—
• 问:什么情况下“合理范围内自用可以免税”呢?
• 答: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 元(含50 元)以下的, 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 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 000 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 问:送人的话好像既不是自用也不是转售啊?
• 答:送人属于自用,但是如果量大的话,你懂的……
• 问:请问购买他人走私来的物品算什么行为?
• 答:明知走私而在走私人处直接购买,与走私人同罪。
• 问:完税价格是什么?
• 答:简单地说,海关总署不定期会公布入境商品货物的“指导价”,比如皮鞋是每双300 元,运动鞋是每双200 元。什么意思呢?比方说,刘看山请外国朋友邮寄给他三双皮鞋。海关应收取的行邮税就是300 元×3×10%=90 元。但是, 如果这三双皮鞋的每双实际价格超过300 元的两倍,也就是超过600 元。刘看山就必须申报实际的价格。海关再根据情况考虑如何征税。
• 问:在国内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等,带出国又带回来,怎么算?
• 答:带出国时就应该申报,回国时才不会被征税。
本文作者系知乎用户:赵欣
以上文字摘编自《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
知乎 编著 |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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