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一名男子与西安、新冠、确诊病例(Xi' an Foundation)密切接触,不主动安排行程,导致二次密切者、二次密切者的密切者人数达28人,造成全区疫情防控安全危险,受到行政处罚。
据高原市公安局原州分局称,李某,男,39岁,原州区上东海地区。2021年12月21日12时许自驾到西安市碑林区主要作物类中心,与西安、新冠、确诊病例进行了密切接触,12月23日回家,25日、26日自驾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据悉,李某虽然是核酸检测语音,但没有主动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妨碍疫情防控管理的行为对整个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构成了潜在的危险。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李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察提示:公民有法律义务自觉执行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各种新冠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因此只能举报、隐瞒、虚报滞留史、接触史、追踪行程等传染病信息。从省外返回原籍的人,特别是从高危地区返回原籍的人,应及时向有关社区报告,并配合检疫调查、中央隔离观察、家庭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作者:陈瑞杰杨静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宁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