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企业员工正常退休在线申报和批准工作。
企业劳资人员主要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在线服务系统进行退休申报工作,在线审批通过后,企业打印资料并盖章,使企业劳资人员能够在人事部门窗口携带资料“一站式”进行退休工作。目前,部分职员文件保存在企业保管中,企业劳资人员必须采用在线申报和现场提交的方式。人事代理人及失业者应由个人到人事部窗口办理。
第一步是检查社会保障缴费数额。为了正确计算员工退休待遇,企业劳资人员在申报员工退休之前,必须携带员工社会保障缴费手册到人事部窗口(烟台开发区自由贸易区人才裙楼二楼大厅窗口)检查员工1993年至1999年历年社会缴费基数。没有社会保障缴费手册或从1993年到1999年没有社会保障缴费的人不经过这一阶段,直接进入下一阶段。
第二步是在线申报。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利用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在线服务系统开始退休申报。
第三步,文件传输。员工的所有文件都由企业保管,工人到达退休前3个月(必须尽快移交文件)。如果超过退休时间,就不能进行档案交接,会影响退休处理),企业劳资工作人员要带员工档案到人才服务室办理档案移交。符合受理文件条件的区人事局档案室管理(工作人员档案由区人事局保管,全部填写了工作人员电子文件。
第四阶段,在线审查。经人事部审核,合格的退休审查工作人员将相关表格推送给雇主,单位劳资可从单位在线服务系统领取,同时由企业进行退休公示。
第五阶段,收到印刷表格,公示公告。用人单位应及时打印网上推送的《退休审批表》份(前后需要打印3份)、《公示表》 1份、010-30001份,并尽快发送给员工本人阅读签名确认。
第六步是处理裁员。退休当月企业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职工确认对《送达回执》无异议,企业可以处理职工裁员。
第七步,现场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公示10天后,企业劳资完成了第五阶段相关资料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员工社保缴费手册原件、员工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前往人事部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打印退休证。
第八阶段,注册。退休证领取表登记,程序结束。
二、企业职工退休审查批准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程序介绍(正常退休例子)
企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劳资必须在本月初获得企业员工退休在线申报批准,如果企业推迟本月进行在线申报,将影响员工退休待遇。
正常退休在线申报审批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请使用Ie8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
1.单位登录URL,点击【网上业务-单位服务-社会保障-企业员工退休批准】。
2.如果出现以下需要安装插件的界面,请单击“立即下载更新”。
3.弹出以下提示,单击“打开”,然后按照说明安装“智慧社会支持”。
4.再次遵循步骤1,如下所示打开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单击登录(此处用户名/密码与企业保险费网上缴纳的信息相同)。
5.登录后,单击左下角的“退休申报”功能按钮。
6.填写退休工人信息。请使用必需的“*”选择或填写员工退休申报的基本信息。
在身份证号码右侧的输入框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等,然后点击回车或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街道名称:此栏是必需的,填写内容不会影响退休批准和待遇发放。在“街道名称”列中单击输入,然后按enter键,系统“街道编号”将自动填充编号。社区名称:输入该社区的社区编号。按enter键后,将自动输入,并自动填充社区编号。
通信地址:退休职工退休后输入地址,连门牌都要细分,最后一个字要写“号码”。
工作变动原因:对正常离职的选择性填写:调动、解除、解除合同、退休、解雇等其中一项不能填写与此无关的内容。非正常离职需要填写:自由离职、开除、开除、判刑等内容。
工作经验较多,如社会保险不中断,中间可以合并类似单位。开始年、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7.等待人事部批准。这时,人事部门要审查向单位提交的退休申报信息,点击右上角关闭这个界面。
8.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完成后,在单位登录的第一页右下角[要做的事]下,将显示以下消息:“查看[* * * *]的退休申报批准结果,然后打印表格。”
9.打印表格。单击右侧的“视图”和“打印”按钮将显示以下界面,您可以在其中打印《退休审批表》(前打印3份)、《退休审批表》和《公示表》的表单。
10。公示公告10日。从《送达回执》贷款之日起,在企业办公室或公告栏上张贴《公示表》,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企业负责人、经理及退休职工签署上述三种表格并盖章。
gn.toutiaoimg.com/large/pgc-image/c82090e9bcbc415c8a9810c35b22e945?_iz=31825&from=ar;x-expires=1707069645&x-signature=CwNGdekhVYvfFYxh2efgJect74I%3D&index=1" width="640" height="532"/>《烟台开发区退休职工有关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需职工签字,职工一份,报退休审批部门一份。
11.办理退休减员。企业为职工退休当月缴纳完社保费且已经记账,经人社行政部门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经职工签字确认《退休审批表》无异议的,由单位进行退休减员操作,减员原因选择“在职转退休”。
如单位当月网上申报退休时间较晚或有其他需落实的问题导致退休当月无法完成退休审核的,企业劳资人员在下个月网上缴纳社保费时,可临时为该职工办理减员,减员原因选择“在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减员前必须确认该职工退休当月社保费已缴纳且已经记账,否则将影响该职工缴费年限确认。如果审核该职工不符合退休条件,企业劳资人员可为职工办理增员手续继续缴费。
12.打印《烟台市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发放临时退休待遇的可省略该程序)。单位对职工的减员操作完成后,该职工《退休审批表》自动转至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继续进行退休登记、待遇核定,生成《退休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并网上推送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收到《核定表》后应及时打印并送达职工签字确认。
注意:当年1-6月份退休的人员,因省社平工资未公布,无法计算正式退休待遇,发放的临时退休待遇,因此这部分人员系统内不会推送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核定表,该项程序可以省略。在当年社平工资已公布可以计算正式退休待遇后办理退休的人员,需按照要求打印该表并由职工签字。
13.现场办理材料审批盖章等手续。职工退休公示期10天期满后,单位劳资人员携带《退休审批表》(3份)、《公示表》(1份)、《送达回执》(1份)、《退休职工有关事项告知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社保缴费手册原件、职工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退休待遇核定表》(1份,每年6、7月份以前退休发放临时退休费的人员,系统不推送《退休待遇核定表》,现场办理可不必提供该表。如系统推送了该表,需按照要求准备该表并由职工签字)前往人社部门窗口办理。至此业务结束。
14.社保卡办卡和开卡。说明:职工退休金按照规定需打入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社保卡银行账户未开卡及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需在退休网上申报前尽快前往银行办卡开卡。社保卡发放后,需要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卡面上对应的银行进行账户开卡。未办理社保卡的职工,需职工携带身份证前往银行申请办理。可以办理社保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职工可以任选其中之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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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有关事项告知书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社会保险处恭贺您光荣退休!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待遇等相关服务,特向您告知以下事项:
一、社会保险待遇
(一)养老金发放时间。根据“鲁政字[2020]52号”文件规定,全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20日至25日。
(二)养老金发放方式。根据《关于全省全面启动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178号)第三款第三条,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如您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障卡,请尽快到发卡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您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请尽快到银行办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任选其一),详询各发卡银行。
(三)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在烟台地区居住的退休人员已全面取消集中认证,社保部门主要采取大数据比对和远程认证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证,不需要退休人员进行主动认证。如您在烟台地区以外常住,为避免大数据比对等方式采集不到您的认证信息,导致您不能及时领取到养老金,请您每年12月底前通过手机APP“掌上12333”或“烟台一手通”自助远程认证。
(四)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的其它待遇。根据“烟人社发[2021]9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等法定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代发项目均将通过社保卡发放,请您及亲属妥善保管好卡片和密码。
(五)相关信息变更。您在社保部门登记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家庭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的准确性是社保部门为您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和保证,以上信息如有变动,请您及时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二、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职工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救助。请您在首次收到基本养老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核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一次性补齐。
三、其他事项
退休前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的,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领取政策,请咨询区卫健委。
四、退休手续由他人代办的,上述事项由代办人负责转告退休职工。
请抄写以下内容并签字确认:以上信息我已阅读知悉。
。
本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代办人)签字确认:
代办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政策简介
一、办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关于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311号)。
3.《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2〕83号)。
4.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12〕68号)。
二、退休条件
1.男职工退休年龄:不论干部和工人,均需年满60周岁。
2.女职工退休年龄:根据身份和岗位(管理岗、工人岗)确定。
①按身份退休政策:
干部身份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工人身份退休年龄为50周岁(需在企业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企业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55周岁退休)。原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退休时,退休年龄按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不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55周岁)执行。原以
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退休前进入企业工作的女职工,在企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不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55周岁)执行。
②按岗位退休政策:企业干部身份女职工根据岗位情况,退休年龄为50-55周岁;企业工人身份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或55周岁。
原干部身份的企业女职工,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50周岁退休;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前符合工人岗位连续5年的条件,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0年,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灵活就业方式就业期间,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根据本人申请,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原工人身份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按55周岁退休。
企业应将本单位女职工岗位情况每年报社会保险处备案1次,未备案的企业,职工退休仍按身份退休的政策执行。
3.缴费年限:职工到达上述退休年龄,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可办理正常退休。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按实际年龄办理退休。
三、退休出生时间认定
1.职工退休时出生时间的认定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劳社部发[1999]8号)
2.档案材料管理
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对随意更改的,一经发现,三年内不予办理审批退休。(鲁劳发[1999]159号)(烟劳社发〔1999〕15号)
四、部分退休政策节选
1、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2、鲁人社办发[2012]83号文件规定:“原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退休前进入企业工作的女职工,在企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不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55周岁)执行。”
3、烟人社办发[2012]68号文件规定:“原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退休时,退休年龄按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不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55周岁)执行。”
企业职工病退审批业务指南
一、办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3.《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二、病退条件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其中企业缴费需满10年),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退休。
三、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资料
1.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份。
2.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住院病案等就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企业公章)1份。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企业职工由单位劳资人员将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提交的材料准备齐全后,报人社局医保处办事窗口(开发区国际人才港裙楼2楼办事大厅医保窗口);人事代理人员及失业人员向代理机构申报(开发区国际人才港裙楼2楼办事大厅窗口),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病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
五、病退办理程序
经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由单位填写《退休审批表》4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张1寸彩色照片,报人社局社保处。经市局审查通过后,通知企业张贴《退休审批前的公示公告》。公示10天后,企业填报《退休公示反馈意见》,经市局审批后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注:人事代理人员及失业人员向代理机构申报,程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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