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城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实施我市“双减”工作提供了方向、依据和途径。
01
出台的依据,必要性
为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双减”工作,积极实践《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02
怎么办?16项措施!
从校内郊区两个方面分别开始,共采取措施16条。
强行实施优秀学校本镇第10组
严格控制工作总量
完善作业管理方法
提高工作设计质量
科学地利用闲暇时间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扩大课后服务渠道
建立教师激励制度
推进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深化质量评价改革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6条
实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营办费。
非纪律校外教育机构的分类与审批
严格限制教育时间
严格监督教育费用
加强教育综合执法
严格加强安全管理
03
干货来了!
严格控制工作总量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控制时间的遵守,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一果报》作业选用政策。
小学1、2年级不布置家庭书作业,可以在校内适当地进行综合练习。小学3 ~ 6年级书面作业的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中学书面作业的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盛夏、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课题的总量。
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完善作业管理方法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机制,分层建立作业总量审查监督、质量定期评价等作业管理方法。指导学校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完成作业管理细则。
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调整,由专人负责,每学期初计划学生作业,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的比例结构,全面建立作业公示制度。
提高工作设计质量
建立市、县两级课题设计教学机制,将课题设计与实施及命题能力融入科研、教学、教师培训范围,提高教师的作业设计、布置、修改、分析、反馈、辅导能力。相关情况作为学校教师专业素养及教学业绩的评价指标。
科学地利用闲暇时间
加强家庭学校作业的协同管理,指导学生放学后完成剩下的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当的体育锻炼、阅读、文艺活动。
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期限,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瘾。注意孩子的心理感受,帮助他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课外学习生活。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各小学统筹安排中午看护人服务、下午放学后延迟服务,下午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要结合办学特点、学生学习和成长要求,区别“管理拓展”课后服务,正确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文艺、劳动、阅读、科学、实践、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增强学生的体质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能力
扩大课后服务渠道
课后服务教职员以本校教师为主,并辅助校外专业人士或志愿者的参与。要强调教师的核心作用,挖掘教师的潜力,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和兴趣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别化课程。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的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可以适当引进有素质的非学科校外教育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县级教育部门要负责组织选拔,建立评价退出机制,用于学校选择,坚决取消服务水平低、恶意招募财源、扰乱学校教育秩序的教育机构的素质。学校要严格检查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
建立教师激励制度
市发改委与市交替局、市财政局、市社局等一起,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带头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制定补贴方法和补贴标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批准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实施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将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贴的经费数额作为绩效工资的增加量纳入,不要作为第二年正常绩效工资总额的基数。聘请校外职员提供课后服务的情况下,课后服务补贴可以根据劳务费用进行管理,所需经费可以从征收的费用中支出。
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作为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中小学可以修改课后服务情况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调整教师实行“灵活通勤制”,保障教师的学习、备课时间和休息权利。
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的均衡发展
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完善义务教育布局,深化中小学集团化学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全面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地区、学校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督促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指导学校健全的教学管理规定,优化教学方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学生在校率。
习效率。开展高效课堂教学研究。精准分析学情,注重因材施教,鼓励开展差异化教学及个别化指导,实现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对标沪苏浙,加强与长三角发达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学习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做法。
深化质量评价改革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
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
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各地民政、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联合推进。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
分类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相应的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对职业技能、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严格审批、加强监管。
严格限制培训时间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
严格监管培训收费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训成本、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具体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教体局按省指导意见制定,2021年底前出台,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明确培训机构账户最低余额、大额资金的具体金额。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虚假宣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行为。
加强教育综合执法
定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清理整治,完善“黑白名单”制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托管、家教、自习辅导、夏令营、游学、研学、思维素养、国学素养、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攒班团员会课”等隐形变异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线下培训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全面清理和整顿尚未取得办学许可但仍在实施学科类培训的无证机构。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社区作用,将校外培训机构巡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
严格加强安全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教职员工岗位安全责任,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防建设,校门和校内学生行进主要道路、教学楼和宿舍楼道路等部位、地段,要安装照明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单独设立一对一上课的教室,应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或设立开放式观察窗。主要出入口、走廊、其他教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要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夜间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视频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员信息登记、量体温、亮健康码、戴口罩、洗手、消杀等常态化工作以及来访人员信息登记、体温监测及安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安全巡查、风险隐患排查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巡查日志、隐患排查整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