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回政发[2020]33号)、《关于下达2019年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回才农[2019]59号、回农发[2019]171号)
广泛听取各方反应,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为确保生猪生产补贴恢复和税制中心(包括干燥室)建设补贴事业的公正性,避免虚报和违规举报等,正在向通过验证的机构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0日,如果在公示期间对确认情况有异议,请在2021年11月10日之前向我局反映。
电话:85912281
表2:申请种猪和第二次非肉猪急救奖的养殖场名单及补贴金额公示表。
附表3:申请洗衣中心(包括干燥室)建设补贴名单及补贴金额公示表。
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日
附表1:申请补充商品育肥猪商的养殖场名单及补贴金额公示表。xlsx
附表2:申请种猪和第二次非肉猪急救奖的养殖场名单及补贴金额公示表。
附表3:洗衣中心(包括干燥室)建设补贴清单及补贴金额公示表。xlsx申请
(资料来源: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