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债务人不自愿履行债务,需要法院执行的情况不可避免。根据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内容,2021年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49.3万件,执行案件864.2万件,执行金额1.94万亿韩元。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1000万家庭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1000万企业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由此可见,高效有力的执行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保障。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强制执行仍然是一个比较陌生的领域。互联网公司君特地邀请法官详细解释执行工作,一起执行,理解执行~
民事执行基本程序(金钱支付类)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将向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通知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并通过执行系统以执行人的名义查询财产。如果发现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根据财产类型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银行存款可以冻结、转账。扣押(扣押或冻结)其他类型的财产后,一般要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然后通过司法拍卖改变价格。如果没有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去执行人的居住地进行现场调查,限制对执行人的消费,然后结束此次执行程序,如果发现以后可以执行的财产,就可以恢复执行。(包括流程图)
流程图
常用名词解释
结束这次执行程序
结束这次执行程序被称为“终本”或“本末”,是执行案件的一种终结方式。要结束这一程序,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向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命令执行人报告财产。
2.对被执行人下达了限制消费的命令,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列入不诚实的执行人名单。
3.已经用尽财产调查措施,没有发现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或无法处置发现的财产。
4.自立案之日起,已经超过三个月了。
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已依法找到。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碍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结束此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以执行执行财产,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申请的执行不受申请执行限制期限的限制。
新任执行人
不诚实的执行者俗称“老赖”。一般是指具备履行能力,但拒绝不履行,被法院列入不信任名单的执行者。此外,不履行确定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和拒绝执行。
2.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财产转让等方法避免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违反限制消费的命令;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和解协议。
不诚实的执行者将在政府采购、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支持、融资信用、市长/市场准入、资格认定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可以说是不诚实的地方。
买卖不会破坏租赁
买卖不破的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拥有期限内进行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在执行过程中,承租人在法院没收前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占有房地产的,即使该房地产通过司法拍卖以买方的名义转让,承租人也可以请求法院在租赁期间不转让给买方。但是,如果承租人与执行人恶意勾结,则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租执行的房地产或伪造租金的证据不受保护。
财产处置参考价
财产处分参考价格是确定司法拍卖持有价的依据。司法拍卖前,法院应先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然后根据财产处置参考价最大限度地提高标的物价值,根据有利于交易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标的物的情况、案件情况、市长/市场行情等)确定拍卖持有价。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的方法包括:当事人协商、方向报价请求、互联网报价请求、委托评估。原则上按照上述顺序进行。但是有两个例外。1.如果当事人以一种方式定价,则不受顺序影响。2.法律、行政法规必须委托评价,人民法院必须委托评价机关进行评价。
履行期内债务利息延迟
履行期限延迟的负债利息包括履行期限延迟的一般负债利息和部分负债利息的两倍。延迟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不确定支付该利息,不计算。部分负债利息翻倍的计算方法是:部分负债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一般负债利息以外的金钱负债每日万分之一.75 履行期限延迟。
处分权
处分权是指执行法院对扣押、扣押、冻结财产进行司法处分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首先扣押、扣押、冻结(以下简称扣押)法院具有处分权,负责扣押处分的法院一般没有处分权。但是,自第一次扣押之日起已超过60天,首先,扣押法院对该扣押财产未发布拍卖公告或未进入出售程序的,优先债权(担保权、担保权等)执行法院可以要求转移扣押财产。财产转让执行后
,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就拥有了处置权,在处分或继续查封该财产时,可以持首先查封法院移送执行函办理相关手续。唯一住房
执行中,经常会有被执行人以被查封的房产是其唯一住房为由,抗辩法院的执行。但唯一住房并不是规避执行的护身符。虽然法律规定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拍卖、变卖或者进行抵债,但以下情况例外: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法官来支招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自身没有偿还能力,只能认倒霉?不一定!
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的情况,可以申请追加、变更其他民事主体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为实现债权增加了可能性。比如,被执行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变更、追加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被执行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再比如,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执行悬赏
被执行人一走了之,申请执行人和法院均找不到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怎么办?试试执行悬赏,发动社会力量让老赖无处遁形!
执行悬赏是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执行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举报人赏金的执行措施。
律师调查令
被执行人可能在某处有财产线索,但申请执行人没有权限直接调取,是否只能等执行法官去查询?当然不是!
执行是在与时间赛跑,查询、核实财产宜早不宜晚。律师调查令或许帮得上忙。律师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涉诉案件相关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由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调查令指定的调查内容及时提供有关证据。相关单位或个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限制消费令
被执行人欠钱不还,还想自在潇洒?法律不允许!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此来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债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参与分配
有的被执行人涉及许多案件,但主要财产可能被某一个案件所查封。其他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不妨试试申请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常用网络平台
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
上述三个平台均可查询被执行公司的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存续状况、注册地、法定代表人、社会统一信息代码、对外投资情况、司法协助情况、股权质押等信息。其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办单位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权威可靠且使用者无需支付费用。天眼查、企查查的主办单位是市场主体,部分信息可能需要使用者支付费用,平台所公示的信息亦可作为参考,但最终需要相关部门核实确认。
2.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四大平台之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信息、财产处置、终本案件、执行法律文书、执行法规、执行数据等信息。
3.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主要包括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行融e购等,可以登录相应平台查询有关财产的司法拍卖进度,参加拍卖也需要登录相应的平台注册账号。
4. 住建委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法拍房全面纳入限购范围。所以,司法拍卖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要查询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以北京市为例,竞买人可以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购房资格。
供稿:北京一中院
编辑:马相桐 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