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租赁扣除列包含两个选项:个人和组织。自由签订合同的旅客本来想填满组织,但被自由执事告知要填满个人。
自由执事公开朋友圈的原因是委托房主代为管理,属于第三方,不是租赁方。
执笔|王瑞杰
编辑|王旭杰
“所以我的税金房租扣除到底该怎么办?单击
生活在开头期的自生小林在申报税金房租扣除时,有两个选择:个人/组织。填充组织的小林询问了自由管家公司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得到了意外的答复。
"这不需要选择组织。选择这个直接个人就可以了。选择个人后,那时合同的信息将写下你签署的那份合同。还需要业主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到时候我会帮你查的。”
小林正在明确自己自由签署的合同,为什么要选择个人而不是组织?
在与公司人力行政部门同事商谈后,同事对小林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回答。“纳税申报应根据合同签署人的性质填写。如果你自由签约,就要选择“组织”。
小林的处境不是个例。自由自在地已经拥有200万租户,他们大多数是税收、房租扣除的适用群体。月租最多可以扣除1500韩元税金的政策刚刚开始实施,在申报阶段,自由租户陷入了困境。
互相矛盾的说法
关于税、房、租金的特别扣除,一些自由管家在朋友圈发表声明,通知要像客人一样填写个人。自由管家的理由是,自由自在只是受业主委托管理,属于第三方,不是租赁方。
但是与租户自由签订的是双方合同,没有出现第三方。甲方那一栏记载的名字是北京自由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自由租赁合同贷款)
自由管家的理由是,合同的合同提示第7条下,租赁方标记为北京自由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宅资产租赁人:委托业主姓名)。
(自由执事朋友圈通知)
在房地产一线获得的自由房屋租赁合同中,第7条是“房屋资产出租人授权的房屋管理者”,表明与承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自由合同文件)
房地产一线就报税问题给自由客服打了电话,客户方也选择了“个人”选项,但原因与自由管家提出的理由有差异。
客服表示:“根据目前的政府规定,税收抵免必须填补房屋所有者(即业主)。”房地产第一行是“选择组织可以免税吗?”问。客服表示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那么自由执事的理由在法律上能成立吗?客服说的“政府相关法规”是什么法规?
政府职员:没有这样的话
接着打电话给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工作人员要求作证,工作人员表示,根本没有纳税申报必须填写业主的规定。
职员们表示:无论是填写个人还是组织,都不会影响纳税申报的扣除。“目前,纳税申报也不需要填写包租合同号码。租户持有租赁合同,准备调查很重要。”
一线提出自由管家的主张,询问是否遵守规定,工作人员表示,有必要看到合同双方的关系。
>“这要看你跟谁签的合同,如果是你跟自如签的合同,那就得选择“组织”而不是个人。如果说是自如跟房东签了合同,然后你又跟自如签了合同,自如把房子转租给你了,那你申报的时候就应该填写组织。”地产壹线咨询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如果自如跟业主签订资产管理委托合同,那么自如属于受托人,管理委托人业主的房屋。自如和租客签订租赁合同时,如果租客知道自如和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业主和租客。
从法律角度来讲,自如可以要求租客在填报时只填写业主个人,前提是租客了解自如跟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
但是自如管家在出租房屋时,并未口头告知租客委托的业主信息,仅在合同当中写出。如果租客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并不知道自如和业主之间仅是委托关系。
填写个人背后,自如的避税手段?
税务师戚莹表示,“填写个人/组织对个税扣除的额度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自如要缴纳的税可能有影响。”
如果租房合同上约定租金1000元,房屋为第三人所有,自如作为居间人,收取200元居间费用,800元为房主获得的实际租金,自如只需要就200元居间服务费收取进行纳税,承担的是现代服务(增值税)税点6%和企业所得税,而个税、房产税由出租人承担。
如果房屋为自如自有,自如进行出租,收入1000,它就需要对这1000元租金进行纳税,租赁服务(增值税)不动产10%、房产税12%以及企业所得税,都由自如来承担。
也就是说,自如要求租客申报时填写“个人”,确实能起到避税的作用。这对于已经拥有200万租客,年租金收入超过10亿的自如而言,能省下一笔不菲的税费支出。
接近自如人士表示,自如法务、税务和租赁业务部门正在就个税填报事情进行商议,不排除之后对合同模板进行大规模修改。
地产壹线就自如客申报一事询问自如公关,截止发稿日暂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