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大学: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考信[2016]12号),省教育厅决定在2016年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5〕36号),深入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构建国家级、省级、学校三级创新创业培训计划实施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创新。
二、项目类型
大昌项目包括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计划三项。
(一)创新训练计划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编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培训计划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一个或多个具体作用,通过制定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营、参与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方式运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事前创新训练计划(或创新实验)的成果,提出具有市长/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或服务,在此基础上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管理
(a)项目声明。省级大创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一),其中创业实践项目每所学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b)筹资资金。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由财政和学校共同资助。下属高校的项目由教育部和学校共同资助,省教育厅预算单位的项目由省财政和学校共同资助,其他高校的项目由学校自行资助。
学校应根据省级创新训练计划和创业训练计划,按照平均每个项目5000韩元以上、每个创业实践计划平均1万韩元以下的标准提供资金。
四、相关要求
(1)大创项目以本科生为对象,鼓励跨学校、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商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进行研究和探索。
(2)每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个省级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个。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省级创新培训计划和创业培训计划总预算为每项1万元以上,创业实践项目总预算为每项2万元以上。
(4)省教育厅从省级项目中选出部分优秀项目给教育部,由教育部最终确定国家级项目。
(5) 2014年设立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由高校自行验收,向省教育厅提交验收总资料,所需资料为总结报告(包括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补充资料为各项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及相关支持资料。验收总结材料的质量将成为2016年项目的重要参考。
(6)项目经费由负责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能使用,学校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五、提交资料
各高校截至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的项目申报公文(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三,创新训练计划)
六、其他事项
为了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教育部高校职工司由相关企业和高校共同实施了产学研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联合基金项目。有关如何配置项目实施的信息,请参阅《关于征集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函》()。对于企业赞助的项目,教育部高校职工司将汇总后统一公布。高校可以根据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具体项目指南另行公布)。
七、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方式:衡旭辉赵灯班
电话:029-88668917
西安理工大学联系方式:陈华
电话:029-82312370
地址:西安金华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实践与
邮政编码:710048
附件:1.2016年陕西省大创项目申报限额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