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医疗程序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应当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后原则上不变。
第二十六条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仔细检查本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就诊的保险职工的身份,并将保险职工信息及时输入开封市生育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七条劳动者因病情需要在本市全员或外地就医的,由指定医疗机构提交全员、转诊意见后,报生育保险管理机关备案。急救可以先转移到医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生育保险机构办理再转移手续。如果工作人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是自己转院,则全员后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
第二十八条劳动者需要进行异地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实施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前,应当申报《开封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
(续)
本报记者王汝杰整理
告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收尾工作的通知》号、艺罗沙养老金(2009) 5号、艺罗沙养老金(2010) 11号文件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漏泄人员抓紧时间携带各种有效证明材料,在2014年12月31日前重新办理保险手续,逾期不办理。请互相转告。咨询热线12333。
开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