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科技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究开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业2019年国际大科学计划及大科学工程培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早在2018年3月14日,国务院就正式发行了《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培育3-5个项目,研究和选拔1-2个我国主导机构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为了落实这《方案》,2019年在“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业领域专门部署了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养计划。
科技部官网截图
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项目简介。
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是以人类开辟知识前沿、探索未知世界、解决重大全球问题为目标的国家或多个国家共同发起、多方共同实施的研究开发类或工程类任务、投资强度、多学科交叉、难度大、科学、技术、工程、产业、管理等诸多领域都有多目标、多主体。
项目目标
1.通过实施培育事业,为2020年的研究奠定了一两个我国主导机构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基础。
2.通过培育项目的实施,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项目的推荐选择和立项及管理制度,为后续工作探索积累有益的经验。
3.通过培养项目的实施,提高我国在确定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核心专家、提出研究问题、选择技术途径、配置科学技术资源、选择设施用地方面的影响力。
领域方向和拟议支助资金
2019年支持了空间进化和空间、地球系统和环境气候变化、健康、能源、农业、物质科学领域的培育项目。
总支援费15000万元,支援培养项目数为3~5个,实施周期为2~5年。
项目支助活动
培育项目的主要支持活动包括科学目标的凝聚和前期研究、国内外研究小组的组织、项目的国际协商宣传、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的设计等。
申报资格要求
1.培养项目要求。
(1)培育项目集中关注国际科技前沿、国际科技界普遍关注、对人类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科学问题。
(2)培养项目符合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投入队、广泛、多学科交叉等特点。
(3)培育项目的概念最初是由中国科学家提出的,已有广泛的研究基础,曾得到国家或地方的支持。
(4)我国在这一领域具有国际比较优势,拥有一流水平的科研设施和国际影响力强的科研、技术和管理团队、领导者。
(5)培育项目曾在国际会议上介绍过,或有前期合作的基础,跨国(方)曾表示愿意合作及投入资源。
2.领导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应具备在中国大陆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科技社团等独立法人资格。
(2)领导申报机构主导或参与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具体任务。
(3)领导在该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领导人、科学家和专家团队。
(4)项目负责人取得了公认的学术成果,在国内外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有主持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经验,在相关国际科学技术组织的高级职位上工作过,或获得国际科学技术界著名奖项的经验。
(5)围绕同一研究主题的培育工作,国内相关机构必须明确主导单位,共同申报。
评价指标
1.国内外对培育项目的研究目标和内容达成共识。
2.得到国际科技界的积极响应,形成了更加坚实的国际履约小组(已经签署了国际倡议和合作备忘录,在这一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家参与并承担重要的管理或研究任务,相关国际知名科研机构通过签署合作协议等方式参与并承担重要责任)。
3.制定更加成熟和可操作的实施计划,包括明确的任务分工和预期成果产出、实施路线图、地点、分阶段计划和目标以及经费估计数。
4.建立决策、管理、咨询、监督和评价、风险预防和控制等更加完善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明确知识产权管理和使用机制。
5.国际出资履行比率必须达到包括实物出资和现金出资在内的30%以上。